张小娴: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张东东

张小娴: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引导语:你们声声矢志不渝。山盟海誓,听起来很感人,但是光说不做是没有用的。今天我们来阅读一下张小娴的作品《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文/张小娴

  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间中会收到一些新移民的来信,她们都是从大陆来香港定居的年轻女子。她们相同的烦恼是来了香港之后。却爱上了身在大陆的男人。她们的家人知道了。十分不满。尤其是她们的妈妈,更大力反对。做妈妈的无法接受一家人千辛万苦,终于来到香港,自己的女儿却走回头路,爱上大陆人。她带着女儿来香港,是希望她嫁给香港人,她竟然爱上大陆人,真是太不自爱。

  这些女孩也有自己的苦衷。她们不适应香港的生活,不敢高攀香港的男人,但又明白妈妈是为她好。要她跟男朋友分手。她绝对舍不得,她和他是生死不渝的。有女孩子举了王菲和窦唯做例子,听说王妈妈曾经反对王菲跟窦唯恋爱,但王菲最终还是嫁给窦唯。

  不要忘记,王菲是个经济独立的女人。你想家人尊重你的爱情,就要经济独立。经济独立不是说你每月有固定的薪水,而是说你将来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后悔。

  你们声声矢志不渝。山盟海誓,听起来很感人,但是光说不做是没有用的。爱情既然这么伟大,那就请你努力。当你有本事,你要嫁给非洲土着也没有人敢看不起你。不必现在就烦恼应该要妈妈还是要大陆的男朋友。

  做错了抉择并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是做错了抉择之后没有能力重新来过。

  变成你自己最爱的那个人

  几年前,参加一个心理学课程,主持人说:“你会成为你最憎恨的那个人。”这句话如雷贯耳。

  我们非常憎恨某人,不知不觉间,却变成像对方那样的人,这不是最大的笑话吗?某人憎恨上司,离职后,仍然在别人面前咒骂他,然而,每个人都觉得他们两个人其实非常像。

  我们憎恨某人,也许是在那人身上看到了自己,为了不想变成同类,于是切齿痛恨,却又因恨得太深,一不留神,便会变成那个人。

  为了不要变成我憎恨的人,我唯有尽量不去憎恨。因为欣赏一个人,才会爱上他。

  假使要选择成为另外一个人,自然就希望成为他。要像他那么仁厚,要像他那么睿智,也要像他那么有风度,又或者拥有他那双好看的眼睛。

  人会变成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吗?

  朝夕相对,天长日久,有一天,你发现,你原来拥有了他的眼神。你在自己身上看见他,也在他身上看见自己。

  请做取悦自己的贵族

  在以前住的那幢大厦,我常常碰到一对老夫妇,这两个老人,你很难对他们没有印象,这么说吧,他俩像两棵行走的圣诞树,每次出现也穿得七彩缤纷,非常耀眼。

  有一次,我跟朋友说起这对夫妇,才知道她原来也认识他俩,听说老先生经营一盘小生意,颇有积蓄,两老早就退休,最大的`嗜好是穿衣打扮。在他们身上,你从来不会看到黑、白、灰这些单调的颜色,有时是男的嫩绿,女的桃红,有时是男的鲜黄,女的粉橙,姹紫嫣红开遍,多恩爱,也多甜蜜?这一生,多么难得有个人和你一样热衷打扮,品味和你如此接近,你喜欢的衣服他也喜欢。

  也许有人会笑话他们,都什么年纪了?穿得像孔雀开屏。可他们伤到谁了?自己觉得好看,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们又凭什么认为这样的相濡以沫比不上两个同样爱读书、爱研究或者爱极地冒险的人?

  他们是由衷地热爱装扮,甚至不介意让身上的衣服成为主角,自己退居配角的位置。别人若懂得赞美,固然是好,不懂也没关系,那是你不懂欣赏他的好。要是连做自己喜欢的事也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同,那活得多累啊。

  有人可能会说穿得像圣诞树哪里有品味?可是,美和品味岂止一个标准?有的人喜欢黑、白、灰,有的人就是喜欢五颜六色,不必去深究为什么,要是每个人都喜欢黑、白、灰,这世界将会是什么颜色?

  爱穿和会穿是两回事,就像爱吃和会吃、爱做菜和会做菜压根儿是两码子的事,但你不会取笑爱吃和爱穿的人。我甚至觉得那些喜欢穿得七彩缤纷的人特别善良,他们都有一颗不老的童心。

  刚刚离世的87岁纽约街拍鼻祖 Bill Cunningham 几十年来风雨无改,每天骑着一部自行车在纽约街头捕捉穿得好看和有趣的路人,他是真正的街拍大师。

  有一位老太太 Anna Piaggi一直是 Bill Cunningham 镜头下的宠儿,她穿得古灵精怪,标奇立异,脸上永远擦着两坨红红的胭脂,就好像每次都豪气地把一辈子能用的腮红全部用上了。Bill Cunningham 却特别欣赏她,说她是一个穿衣服的诗人。

  谁说诗和田野只能在远方?眼前和远方不都是同一个地方吗?就像此岸即彼岸,眼前没有诗,远方也不可能会有。

  同样是厚厚的粉底和两坨红红的胭脂,小丑卸妆之后却觉得感伤,因为他是娱乐别人。我曾经常常遇到的那对七彩的老夫妇和纽约街头那位斑斓的老太太,你说他们像蝴蝶、像马戏团团长,像空中特技人或者像魔术师和女助手也无所谓,他们活着是为了讨好自己和灿烂自己,而我们总是害怕恶心到别人,害怕出糗,也害怕被人取笑。

  谁说灿烂的颜色穿在身上就一定俗气?我忘了是哪一位法国时装设计师被问到她最欣赏的打扮,她回答说是落难贵族的打扮。就是啊,那些破烂、斑驳和流苏的设计,那些被时光褪掉了的颜色,自有一种体面的美。有些大师,即使再多的颜色,从他手里甩到衣服上,也决不会俗艳,这就是功力。

  我曾经拥有过为数不多的 Romeo Gigli的衣服,他的设计满满是落难贵族的味儿,他也的确是贵族,母亲是女伯爵,父亲是古董书籍收藏家,他的童年是在意大利一幢16世纪的别墅中孤伶伶地度过,陪伴他的,是数之不尽的书。成名好多年后,他也真的成了落难贵族,跟生意伙伴拆伙,他名下的店全都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这位学建筑出身的时装大师,他的衣服,美到凄凉,我好后悔我没留着。是的,那么绚烂的美,美到极致,有一种凄凉,就好像我们有天一觉醒来才发现从来就没有永远。

  真正的贵族,家财散尽,品味犹在,那份优雅是别人拿不走的,是一夜暴富的人再花几十年也学不来的。品味是心中的一缕诗意。

  我认识一位家道中落的老太太,跟 Bill Cunningham的岁数没差多少,即便在家里见朋友,她的化妆打扮也一丝不苟,她在客厅从来不穿拖鞋,只穿皮鞋,她的拖鞋是在睡房里穿的,厨房也有厨房专用的拖鞋。她喜欢色彩缤纷的衣服,她的衣服一点也不贵,都在小店里买,然后自己配搭。她脸上的粉是擦得厚了点,可能因为年纪大了,眼睛老了,对颜色没那么敏感。她年轻时可是放洋留学的清秀的大美人呢。

  一个老太太粉底擦得厚了点、胭脂擦得红了点,又伤到了谁?我由衷地敬佩她对生活的庄严和热情,不像我,在家老爱踢掉鞋子,赤着两只脚穿睡衣,朋友来了,我也是这样子。我对生活,甚至对生命的热爱和好奇永远比不上她。

  穷得有品味,那得要多少年的修炼和教养?又得要有多少坚持、沉淀与谦逊?遇到这样的人,你得好好认识他,学习他的诗意。

  你也肯定遇过一种人,当你悉心打扮的那天,他走过来不怀好意地笑着问你:

  「穿成这样是去喝喜酒吗?」

  你真想骂他说:「你才去喝喜酒!」

  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偶尔怀抱着赴宴的心情愉悦自己吗?人生是一场秀,我们每个人都走秀,都有自己的姿态,当你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和目光,你才能够走出自己的姿态。

  多少年来,你一直努力取悦别人、取悦你想要取悦的人、取悦这个世界,又要多少年后,你才懂得取悦自己?

  无论你喜欢做什么,无论你喜欢谁,只要没伤害别人都可以,恶心到别人无所谓,别恶心到自己就好。多少人为了名声和财富、为了权力、野心和其他一切,做着恶心到别人也恶心到自己的事?而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那是他们的事。

  真正苍白的,是期待别人的认同,尤其是那些与你无关的人,那才是落难,却成不了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