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白种人-上帝的骄子》赏析

马振华

朱自清《白种人-上帝的骄子》赏析

  去年暑假到上海,在一路电车的头等里,见一个大西洋人带着一个小西洋人,相并地坐着。我不能确说他俩是英国人或美国人;我只猜他们是父与子。那小西洋人,那白种的孩子,不过十一二岁光景,看去是个可爱的小孩,引我久长的注意。他戴着平顶硬草帽,帽檐下端正地露着长圆的小脸。白中透红的面颊,眼睛上有着金黄的长睫毛,显出和平与秀美。我向来有种癖气:见了有趣的小孩,总想和他亲热,做好同伴;若不能亲热,便随时亲近亲近也好。在高等小学时,附设的初等里,有一个养着乌黑的西发的刘君,真是依人的小鸟一般;牵着他的手问他的话时,他只静静地微仰着头,小声儿回答——我不常看见他的笑容,他的脸老是那么幽静和真诚,皮下却烧着亲热的火把。我屡次让他到我家来,他总不肯;后来两年不见,他便死了。我不能忘记他!我牵过他的小手,又摸过他的圆下巴。但若遇着蓦生的小孩,我自然不能这么做,那可有些窘了;不过也不要紧,我可用我的眼睛看他——一回,两回,十回,几十回!孩子大概不很注意人的眼睛,所以尽可自由地看,和看女人要遮遮掩掩的不同。我凝视过许多初会面的孩子,他们都不曾向我抗议;至多拉着同在的母亲的手,或倚着她的膝头,将眼看她两看罢了。所以我胆子很大。这回在电车里又发生了老癖气,我两次三番地看那白种的孩子,小西洋人!

  初时他不注意或者不理会我,让我自由地看他。但看了不几回,那父亲站起来了,儿子也站起来了,他们将到站了。这时意外的事来了。那小西洋人本坐在我的对面;走近我时,突然将脸尽力地伸过来了,两只蓝眼睛大大地睁着,那好看的睫毛已看不见了;两颊的红也已褪了不少了。和平,秀美的脸一变而为粗俗,凶恶的脸了!他的眼睛里有话:“咄!黄种人,黄种的支那人,你——你看吧!你配我看!”他已失了天真的稚气,脸上满布着横秋的老气了!我因此宁愿称他为“小西洋人”。他伸着脸向我足有两秒钟;电车停了,这才胜利地掉过头,牵着那大西洋人的手走了。大西洋人比儿子似乎要高出一半;这时正注目窗外,不曾看见下面的事。儿子也不去告诉他,只独断独行地伸他的脸;伸了脸之后,便又若无其事的,始终不发一言——在沉默中得着胜利,凯旋而去。不用说,这在我自然是一种袭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袭击!

  这突然的袭击使我张皇失措;我的心空虚了,四面的压迫很严重,使我呼吸不能自由。我曾在N城的一座桥上,遇见一个女人;我偶然地看她时,她却垂下了长长的黑睫毛,露出老练和鄙夷的神色。那时我也感着压迫和空虚,但比起这一次,就稀薄多了:我在那小西洋人两颗枪弹似的眼光之下,茫然地觉着有被吞食的危险,于是身子不知不觉地缩小——大有在奇境中的阿丽思的劲儿!我木木然目送那父与子下了电车,在马路上开步走;那小西洋人竟未一回头,断然地去了。我这时有了迫切的国家之感!我做着黄种的中国人,而现在还是白种人的世界,他们的骄傲与践踏当然会来的;我所以张皇失措而觉着恐怖者,因为那骄傲我的,践踏我的,不是别人,只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竟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我向来总觉得孩子应该是世界的,不应该是一种,一国,一乡,一家的。我因此不能容忍中国的孩子叫西洋人为“洋鬼子”。但这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竟已被揿入人种与国家的两种定型里了。他已懂得凭着人种的优势和国家的强力,伸着脸袭击我了。这一次袭击实是许多次袭击的小影,他的脸上便缩印着一部中国的外交史。他之来上海,或无多日,或已长久,耳濡目染,他的父亲,亲长,先生,父执,乃至同国,同种,都以骄傲践踏对付中国人;而他的读物也推波助澜,将中国编排得一无是处,以长他自己的威风。所以他向我伸脸,决非偶然而已。

  这是袭击,也是侮蔑,大大的侮蔑!我因了自尊,一面感着空虚,一面却又感着愤怒;于是有了迫切的国家之念。我要诅咒这小小的人!但我立刻恐怖起来了:这到底只是十来岁的孩子呢,却已被传统所埋葬;我们所日夜想望着的`“赤子之心”,世界之世界(非某种人的世界,更非某国人的世界!),眼见得在正来的一代,还是毫无信息的!这是你的损失,我的损失,他的损失,世界的损失;虽然是怎样渺小的一个孩子!但这孩子却也有可敬的地方:他的从容,它的沉默,它的独断独行,他的一去不回头,都是力的表现,都是强者适者的表现。决不婆婆妈妈的,决不黏黏搭搭的,一针见血,一刀两断,这正是白种人之所以为白种人。

  我真是一个矛盾的人。无论如何,我们最要紧的还是看看自己,看看自己的孩子!谁也是上帝之骄子;这和昔日的王侯将相一样,是没有种的!

  1925年6月19日夜

  1925年5月30日,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在上海血腥屠杀中国人民,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全国人民同仇敌忾,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帝爱国热潮,许多作家、诗人把满腔的悲愤,化作声讨的诗篇和文章,叶圣陶的《五月卅一日急雨中》和郑振铎《街血洗去后》,就是其中最为有名的篇章。朱自清在惨案发生后,写下了诗篇《血歌》,抒发他犹如“火山的崩裂”那样强烈的感情,愤怒地控诉了帝国主义的血腥罪行。6月19日,他又写下了这篇《白种人——上帝的骄子!》,从另一个角度,抒发他“迫切的国家之感”。

  朱自清十分注重文章的结构布局,这篇散文字数不多,但是内在的结构却十分讲究。全文共分五段,开头主要叙述自己遭受“袭击”的起因。但没有提到遭袭击之事,只是写自己对小孩的喜爱,和那个西洋小孩的“和平秀美”,文中有着一种温馨愉悦的气氛,为随后而来的突遭“袭击”,造成一种情境上的巨大反差,从而使文章跌宕腾挪,摇曳多姿。第二段写“袭击”的经过。正当作者用爱抚的目光在欣赏对座的西洋小孩,沉浸在一种快乐的氛围中时,西洋孩子的脸已伸到自己跟前,眼光像“两颗枪弹似的”,使作者一下子“茫然地觉着有被吞食的危险”,情境的陡转,使得文章顿生波澜。第三段写遭“袭击”时的瞬间感受,和涌上心来的思索;第四段进一步阐发遭受“袭击”的感想,结尾一小段总结全文,深入一层阐明主题。全文按时间顺序记述,层层递进,环环紧扣,从一个看似偶然的事件中,发掘出有鲜明时代色彩的重大题旨来。

  作者在文章中巧妙地运用了对比描写的手法,不仅加强了文章的表现力,而且还深化了文章的思想。其一是对西洋小孩面貌前后变化的对比描写。开初“我”在电车上注视的那个白种人小孩,“长圆的小脸,白中透红的面颊,眼睛上有着金黄的长睫毛,显出和平与秀美”;而当他“袭击我”时,这个西洋小孩“两只蓝眼睛大大地睁着,那好看的睫毛已看不见了;两颊的红也已褪了不少了。和平,秀美的脸一变而为粗俗,凶恶的脸了!”文章开头用较多笔墨具体地写其美,正是为了后来揭发其丑,写他先前的可爱,是为了更深地揭露其丑恶,作者运用这种先褒后贬,欲抑先扬的手法,很自然地从这个西洋小孩的脸色、眼神、乃至眼睫毛的变化,来表现这个西洋小孩根深蒂固的种族优越感。其二是作者使用了可以称之为并行对比的手法。当作者写到他在电车上看到那个外表可爱的西洋小孩时,脑子里立刻闪现一个中国小孩,那个像“依人的小鸟般”的刘君,“牵着他的手问他的话时,他只静静地微仰着头,小声儿回答”,难得看到他的笑容,“他的脸老是那么幽静和真诚”。这个沉静、拘谨的中国儿童,过早地夭折了。在第一段落这短短的篇幅里,作者给我们描绘了中外两个孩子的不同形象,西洋孩子显得虎虎有生气,而中国孩子则温文尔雅,幽静柔弱。朱自清之所以要在记述西洋孩子对自己“袭击”的文章中,花这么多笔墨写刘君这样一个中国小孩,实在是大有深意在。随着文章的展开,我们可以窥见作者的这一深层的思考。

  作者善于从一个具体事件的叙述中生发开来,通过较为深入的分析,由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一般,发抒自己反帝爱国的感情。文章十分精辟地把西洋小孩伸脸对自己的袭击,看作“实是许多次袭击的小影,他的脸上便缩印着一部中国的外交史”。那傲视“我”、践踏“我”的不是别人,“只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竟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这里“只是”和“竟是”两个句子连用,前者强调“白种的”,后者突出“孩子”,语调峻急,愤慨和痛切之情溢于言表。作者由一己遭遇的瞬间的袭击,联想到国家民族长期遭受的屈辱和蹂躏,一部近代中国外交史,就是一部丧权辱国史。而如今连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子也敢在中国的土地上对中国人竖眉瞪眼,这个国家究竟是什么样的国家啊!文章十分自然地引发人们“迫切的国家之念”。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作者在揭露那个西洋小孩盛气凌人的丑恶面貌的同时,竟然赞扬那个西洋小孩“也有可敬的地方:他的从容,他的沉默,他的独断独行,他的一去不回头,都是力的表现,都是强者适者的表现。”这里初看似觉突兀,细想乃觉得这是作者思想高人一筹之处。朱自清的思想超越了那些狭隘民族主义和狭隘爱国主义的界限,他有着一种更为开阔的胸襟,更为深远的历史眼光,他的“国家之念”,不是国粹派那种独尊中国传统、排斥外国一切的陈腐思想,而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大胆吸纳新潮的开放观念。鲁迅先生在《从孩子的照相说起》一文中,曾批评中国人把拘谨、驯良、低眉顺眼、唯唯诺诺的孩子视为“好孩子”,而把活泼、健康、顽强、挺胸仰面,斥之为“洋气”,指出“所谓(洋气)之中,有不少是优点”,“即使并非中国所固有的罢,只要是优点,我们也应该学习,即使那老师是我们的仇敌罢,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在这里,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作者在文章的第一段具体描述那个中国小孩的深意,文章前后照应,完整紧凑。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朱自清在当时还不是阶级论者,他不可能从社会制度这个根源上来剖析中国贫弱受欺的根本原因,只能从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进化论的角度来论述,但是文章中强调“我们最要紧的还是看看自己,看看自己的孩子”,强调要严肃地审视自己,这比之一般地呼喊反帝口号来,要切实、深刻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