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是《朱自清散文》中的一篇,讲述的是朱自清先生从青年到中年这一段时间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
青年时代,朱自清在胡适之先生的一本书中见过这样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还引用了培根的话,“有妻者,其命定已。”这让他吃了一惊,仿佛如梦初醒。可是,朱自清19岁那年就已经由家人做主娶了媳妇,而且紧接着来了五个孩子。光每天的午饭和晚饭就如同两次潮水一般,饭前你来他去地催着“开饭”,接着来回抢着搬凳子、争座位,你打我闹;饭桌上你要小碗他要大碗,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笑声、叫声、闹声阵阵袭来,妻子安慰无效时不得不由当父亲的大声呵斥来征服。礼拜六、日时常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叶圣陶喜欢用“蜗牛背了壳”来比喻他,有些亲戚笑话他“要剥层皮呢!”那时的他正像一匹野马,无法容忍这些家庭的累赘,不自觉地随时在摆脱着。长子阿九一不见母亲或者见到生人就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一点,血气方刚的朱自清十分懊恼,有一回竟特地将妻子骗出去,关了门将孩子按在地上打了一顿。第二个孩子阿菜两周岁的时候,也是因为缠着母亲的缘故,做父亲的将孩子紧紧地按在墙角落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后来还生了好几天病。他曾经给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可奈何,甚至想自杀。这虽然是气话,但从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年轻时的确因为孩子的吵闹、顽皮而十分痛苦。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的锋棱渐渐磨钝了,朱自清对待儿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变得能够忍耐了,并逐步开始反思自己的育儿态度,认为自己从前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老父亲来信时说起阿九:“我没有耽误你,你也不要耽误他才好。”就为这句话,他哭了一场,悔恨自己不像父亲一样仁慈,悔恨自己不该忘记父亲如何对待自己和兄弟。他开始回忆,孩子们年幼时相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来说,似乎的确特别不安静,但这大约是因为自己抚育不得法的原因,从前一味地责备孩子,让孩子代自己负起责任,未免太可耻和残酷。他开始体会拥有孩子时那正面意义的幸福:“五个月的阿毛张开没牙的嘴咯咯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三岁的闰儿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因为工作缘故,没有按原来说定的时间将远在扬州与祖母一起生活的阿九和转儿接回北京,心中很是挂念,想着“小小的心儿,怎样忍耐那寂寞来着!”
好朋友丰子恺和叶圣陶等人都非常关心子女的成长,面对他们,朱自清非常惭愧,他渐渐觉得自己对于子女应该负起一定责任。可是在一个动荡不居的时代,孩子还年幼,很多事情必须交给将来去定夺,但是一代文学大师认为自己此时能做的是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基本力量——胸襟与眼光。光辉也罢,倒霉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齐能,只希望自己从此能好好地做一回父亲。
阅读着《儿女》一文,我似乎看见年轻教师逐步走向成熟、稳重,有一根弦一直在我心头响着:作为教师,应少一些暴躁,多一些宽容,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胸襟与眼光。
我读着朱自清散文《儿女》一文,那最后一段给我启发颇深。
“自然,人的好坏与成败,也不尽靠学校教育;说是非大学毕业不可,也许只是我们的偏见。在这件事上,我现在毫不能有一定的主意;特别是这个变动不居的时代,知道将来怎样?好在孩子们还小,将来的事且等将来吧。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养他们基本的力量——胸襟与眼光;孩子们还是孩子们,自然说不上高的远的,慢慢从近处小处下手便了。这自然也只能先按照我自己的样子‘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光辉也罢,倒楣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各的力去。我只希望如我所想的,从此好好地做一回父亲,便自称心满意。”是啊,孩子们谋求生活道路,也不定都靠靠博士什么的。以后,孩子们光辉也罢,倒楣也罢,平凡也罢,只要是他们尽了自己的力的。我们都不能苛求。回想过去,实际上我是仍旧按照古老的传统,在野蛮地对付着,是一种残酷的爱。现在人到中年了,才渐渐觉得自己的残酷;想着孩子们受过的体罚和叱责,始终不能辩解——像抚摩着旧创痕那样,我的心酸溜溜的。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它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它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在何处呢?”好一串精妙的'排比,揭露了时间的独特性和神秘性。这样精炼的语言,又是谁描写的呢?——朱自清。
朱自清,一位中国现代史上的文学大师,创造了一系列精美的文学作品,如《荷塘月色》、《背影》、《桨声灯影理的秦淮河》……篇篇都是流传百世的经典佳作。
朱自清认为,文学作品之所以吸引人“最大原因在于情感浓厚”。而他这种发自肺腑的浓厚情感在忆念亲人、记述家事的作品中表现得极为充分。如《儿女》、《背影》、《给亡妇》等篇,将父子之情,夫妻之情等表达的真切感人。写景时则又能借景抒情,融情于景,神与物游。在《荷塘月色》中,将惆怅郁闷的心情融化在细腻的景色描绘之中,真情实感表露无遗。虽只是一言一动之微,却包蕴着全部的性情,最使人拍案称绝的是它所拥有的与众不同的趣味,才使朱自清的散文具有感人清新的魅力。
温厚、朴实、自然、风趣的风格是朱自清散文创作的本色。朱自清散文体现出一种朴素美,乍一看是淡淡的,但读起来却韵味无穷,读后耐人寻味。他的散文中对人物的描写常常以简练的语言勾勒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对景物的描写,又如丹青妙手,文中有画,充满诗意,呈现出一幅幅形态生动的中国山水画。他还善于运用美妙生动的比喻、恰到好处的拟人等手法,赋予自然物特有的情趣,使景物形象具有优美动人、婀娜多姿的风采。
读完这本书时,我首先感觉到的这本书对人们尤其是对我们青少年的实用性。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们的写作有很大的帮助。朱自清的散文中的语句都十分的精彩、恰当、连贯。尤其在一些重点语句上时,那是精彩非凡。而他的散文在整体结构的思考上,更是非同一般,整篇散文十分的通顺连贯,又不是“流水账”,句句都有自己的作用,他散文的体裁和一些语句可以使我们将来甚至现在就可以受益。
让我们一起用心去贴近朱自清,慢慢品味其中清新自然,如荷花般纯洁的美吧!
读朱自清的《儿女》,颇多感慨,颇多共鸣。虽然是名家,但在写作方法上平铺直叙,娓娓道来,自然纯朴让人觉得就是自己现在生活的写照,抑或是自己昨天的成长经历。读到共同之处,难免发笑或感动。或者干脆觉得可能生活给予每个人的都是这么多,我们这等凡人更没必要为生活中的琐事而烦恼。只有放宽心胸,稀释稀释再稀释,淡化淡化再淡化。宽容可以去化一切。有人说:不聋不瞎,不配当家。我觉得说得特好。
而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朱自清写道“我们家真是成日的千军万马呀!”是呀,我们家虽然没有朱自清孩子多,但是父母和我在一起生活,姐姐和弟弟以看母亲为由,每家至少两个孩子,加上表姐给一个老乡看孩子,也带着孩子过来看望她姑姑,暑假时,加上表姐自己老家的孩子,还有一些其它的串门子,或老家来走亲戚的,终日里生意兴隆。好呆表哥家几口因故全家搬迁。孩子多,争东西吵架是难免的。吃饭是小事,父母乐意做两锅她们高兴就好。最重要的是任何东西放在哪里都有可能找不到,我受不了家里卫生差。更为重要的是整天熙熙攘攘,孩子无法安静地写作业。开始时我时常为此生气,父亲和我吵:“如果不是你母亲我们两个在,你请也请不来他们,在老家没有一个人敢说你妈不干净的,干净是远近闻名的。”
用朱自清的话说“实在无法奈何,有时竟觉得还是自杀的好”。
最初时没有人邀请父母去他们那里住住。弟弟又生了个女儿,前阵邀请母亲干脆住他家给他看孩子时,也顺便邀请父亲一块儿过去,父亲拒绝了。后来听母亲说父亲这样理解的:刚来城市生活时,恨不得他所有的孩子他都能天天见,可是前阵子母亲才去弟弟家看孩子,其间回老家她娘家参加她一个侄女婚宴时不小心摔着腰了,骨折,回来后就直接到我这儿了,钱大部分都是我出的(估计姐姐拿了一点,我自夸一点,在孝敬父母方面我从不等待,不攀比,因为我太知道“子欲孝而亲不待”的含义了),家里还常常这般热闹,除了照顾母亲外,还常常要给这大户口人家做饭,洗洗涮涮的,他自己累够了。加上弟弟和姐夫常常要父亲把他养的鸟卖了。父亲很生气,说:“我跟着二女儿生活,二女儿从来没嫌弃我养鸟,不在你们家,你们还有意见。”今年春节,母亲的腰还没好彻底,我不想让他们回老家过年,但他们执意要回,于是父亲租了个加长面包拉着他那心爱的几笼鸟回老家了。父亲说:等母亲的病好彻底了宁愿和母亲分开也不愿意去弟弟那边生活。他养鸟能带给他乐趣。我的观点向来是他们高兴就好。
他们走后,家里终于可以安静几天,我呆在家里,督促孩子写作业。也想静静的生活几天,做做饭,擦擦地板,看看报纸,喝喝茶。认认真真的做几天家庭妇女。可总在我沉下来潜心干家务时,电话来了,今天下午,必须出去。等我回来时问大孩子是否去上古筝课了,她吞吞吐吐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上网错过时间了,我这次真的生气了,长这么大没跟他们动过手,今天我让她把手伸出来用尺在上面打了三下,并且告诉她:首先要为自己犯的错埋单。其次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靠口头说已经无效。最后是我认为这样是对她负责,称现在努力还不算太晚。
我看着她含泪进自己的房间了。
“想想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朱自清说。而我只知道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好的教育方式真的没有,最初就是觉得我们小时候挨打比较多,自己绝对不打骂孩子,但如今看来"棍棒出孝子"简单,好使。
朱自清用这种写作方式把生活琐事说得明白,有趣。我不知道我是否说清楚了我的生活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