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震应急预案范文(精选三篇)

黄飞

  乡镇地震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高效,预防为主,平震结合,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省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体系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公安、民政、卫生院、财政所、水利站、电信、城建、广电、供电、人武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镇地震预防和应急工作。发生地震灾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将震情、灾情向市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救灾的重大事项。

  灾情收集组:由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伤亡和地震破坏情况。

  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由工办、民政、财政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抗震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通信保障组:由电信部门负责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安全保卫组:由公安部门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金融、救灾物资等的安全保卫。

  医疗防疫组:以卫生部门为主,负责医疗防疫队伍的组织安排,部署、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组织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等,指导和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

  宣传报道组:由宣传、广电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有关信息。

  三、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后,一般由镇长先行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现场抢救人员遇到困难时,通过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协调解决现场的救援问题。

  3、紧急处理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公安部门扑灭火灾,参与抢救被压埋人员,两个卫生院抢救伤员;各种专业工程队伍抢修破坏的道路、供水、供电设施等,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5、群众的安全防护

  受灾镇政府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分区分片逐一落实。

  6、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7、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指挥部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应急结束,由市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终止应急状态。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地震灾害所在地区必须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

  镇民政部门要发动社会、个人开展救助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3、调查和总结

  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抗震救灾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负责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地震应急期间通讯畅通。

  2、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交通运输保证,本着平震结合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工具,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使用,并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应急卫生救援梯队,及时提供现场创伤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的基本设备,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

  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开展群防联防。

  5、物资保障

  民政部门合理建立物资的储备网络,完善镇级救灾储备管理制度,增强镇级调控能力,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资金保障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须的专项资金由镇财政予以保障。

  7、社会动员保障

  镇政府建立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保证在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能够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主动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行。

  乡镇地震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3.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

  分管民政的镇领导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镇长或党委副书记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各村(居)。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

  分管医疗卫生的镇领导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孙刚、胡雪等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分管治安的镇领导负责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石成喜、郑标等,组织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3)做好党政机关、水电设施、银行等重点目标保护工作。

  5.宣传报道

  分管宣传的镇领导负责,孙明军、孙志宇等共同参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镇)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

  镇分管政工领导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协助。

  (1)做好全镇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辖区内或邻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上级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镇地震应急结束。

  五、其他事项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地震应急预案3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