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长发布火警警报。
2.全体船员携带规定装备集合于指定地点。现场指挥点名后向船长报告:人员到齐,请指示。
3.船长指令现场指挥,查询船员消防职责,并检查船员个人装备,携带的消防器材和急救器材是否齐全。
4.现场指挥在完成查询和检查后向船长报告:查询职责完毕,请指示。
5.船长指令现场指挥:关闭火灾区域的有关门窗,通风口通道,清除火场周围的可燃物,切断有关油路、电路电源。并指令现场指挥使用消防水及可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6.现场指挥风油电切断后,想船长报告:通风口通道门窗已关闭,油路、电路以、已切断,并已开始灭火。
7.现场指挥报告船长,由于烟雾弥漫灭火人员无法深入火场,灭火效果极差。
8.船长指令现场指挥,用两条水龙水冷却火场周围,并组织探火,查明火源。
9.现场指挥在指挥探火人员正确穿戴消防员装备后向船长报告:探火员准备完毕,已进入火场。
10.现场指挥向船长报告:探火员已安全返回,已探明火源,报告起火原因及火势。
11.船长指令现场指挥:人员撤离,准备释放固定CO2灭火。
12.现场指挥重新清点人数后向船长报告:人员全部撤离,并指令三副准备释放CO2.
13.在三副准备释放CO2完毕报告后,现场指挥报告船长:准备释放CO2完毕。
14.船长指令现场指挥:释放CO2.
15.现场指挥指令三副释放CO2,三副模拟释放CO2,完成后报告现场指挥。
16.现场指挥向船长报告:释放CO2完毕,火源已扑灭,无复燃现象,请指示。
17.船长指令现场指挥:集合讲评。
18.现场指挥在完成讲评后向船长报告:讲评完毕,请指示。
19.船长指令现场指挥:演习结束,将所有使用器材归位。
船舶消防的重要性和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已引起了各国的高度重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SOLAS、STCW78/95等相关的公约,各国都加强了船舶的港口国检查,公司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将提高船员的船舶防火安全意识和加强船舶的消防演习,以提高船员的灭火技术和战术,并作为考核评级船舶的重点之一。公司根据船舶现场检查评级的情况,及时总结了有关船舶消防演习中存在的缺陷,要求各轮船长组织船员认真地做好自查自纠的工作,根据近期现场检查的情况,发现仍存在着如下不足:
1演习前船长预先通知船员,使船员没有应对消防应急的意识。
2消防演习流于形式、侧重于集合,即从火警发出后有相当长时间没有灭火的具体施。
3消防演习更换了假设的火灾地点,有相当部份船员无法适应,整个场面出现了慌乱。
4现场集合与指挥设计的不合理,有的离火灾地点太远,有的设在内走廊也是很不科学。
5今年6月份公司汇编下发了船舶评级检查中提出的'缺陷汇总,个别船舶领导重视不够,仍有缺陷重复出现。
从目前现场船舶消防演习的实际情况看,绝大部份船舶领导是重视的,船员的船舶防火安全意识是好的,船员的个人职责是清楚的,但在船舶消防的逼真性和实效性方面部分船舶还存在着不足,船舶消防演习不仅可在白天进行,也可在晚上进行,不仅可在航行中进行,也可在停泊中进行,船长不应提前通知船员,并且要求应经常更换假设火灾地点,以提高船员对船舶不同部位火灾的应变能力。船舶消防程序和组织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以下是消防演习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供各轮参考:
假设机舱着火的演习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发现火情时,首先应安排几个人灭火(注意火的种类及采取灭火的办法,若是生活区应同时关闭通风和电源),但如果火势加大无法控制,应就近按警铃并马上报告船长失火的地点及火情。
2.船长施放消防信号和广播通知全体船员着火的地点,同时安排驾驶员模拟向港口海事局和公司联系,并做好整个消防演习过程的记录。
3.船员在听到消防信号后应迅速穿着非化纤的长衣裤、安全帽、工作鞋、毛巾和手套,并按应变的职责携带用具跑步到指定地点集合,途中应大声呼叫相互提醒。
4.2分钟内应按职责分类排成四队,即消防队、隔离(技术)队、救护队和探火队,排队时船员应集中精神面向指挥者,态度要严肃认真,汇报应大声清楚。
5.集合完毕后按应变布置表下令关闭通风,备2条消防皮喉及安装国际通岸接头,启动应急消防泵进行灭火及探火员进入火场。
6.5分钟内启动应急消防泵且至少有2根消防皮喉正常压力出水,5分钟内应穿带好消防员装备,穿带前应检查好呼吸器的空气压力、自动报警及面罩气密等。
7.现场指挥者要认真清点人数(可以报人数少1人以便下步救人)和检查穿着,汇报和下达指令应大声和清晰明了,要沉着指挥使整个消防演习过程流畅严密。
8.探火员应2人一前一后可共享一根安全绳,该绳的外端应在外生根,消防队应注意降温,探火员进出火场应报告并记录时间,探火员的联系信号要清楚,行进的步伐要规范,应先将人员救出来,救护队扶伤员上担架时应注意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9.若火势太大应下令关闭速闭阀,切断电源及启动应急发电机,撤离人员及清点人数,准备施放CO2灭火。
10.准备就绪后下令施放CO2,接着应检查关闭情况和墙壁温度情况,必要时使用海水进行降温,封闭24小时后再安排探火员进入火场进行探火。
11.如果火已扑灭应下令进行自然通风,并启动风机进行强制通风,注意氧气含量,清理火场及恢复各机械设备运作,接着集中讲评、施放解除信号及宣布演习结束。
12.要求每位船员对自己的职责要清楚,并能正确使用手提灭火筒,机舱人员和驾驶员都会正确使用机舱大型移动式灭火器,驾驶员和轮机员都应熟悉CO2灭火系统的操作程序、原理及应释放的数量。
13.消防的培训课程应在新船员上船后不迟于2星期内,尽早对其讲授本船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其间隔与演习间隔相同,消防演习和培训课程的详细情况均应记入航海日志和相关的记录本中。
一.机舱灭火应急预案
1.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无论航行/锚泊/靠泊装卸货物,值班人员应首先击发火井装置并报告轮机长、驾驶台或船长。
2.机舱火井报警发出后,全船人员迅速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轮机长在船长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3.轮机长迅速作出判断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
4.船长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及船运业务部,并视情况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水上搜救中心。
5.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龙带、水枪待命。
6.对火势、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现场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员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报告现场指挥、报告船长。
7.如探明为初起小火,应立即组织消防队进行现场扑救。如小面积油类火,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水雾水枪利用水雾窒息法灭火;如电器火,应立即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然后施救。
8.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烟雾窒息或烫伤。
9.立即关闭机舱各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以防波及驾驶台、电台、船员生活区等重要部位。
10.在港外或航行中发生火灾,应注意操纵使火区处于下风,如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报告港口当局,按国际信号规则显示号灯、号型。
11.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并按排人员搬移临近火场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引发爆炸,并对着火部位周围壁板进行水冷却。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立即报告船长。
12.施救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内/外部)
13.如火灾无法用小型灭火器和水扑灭,应立即撤离人员,果断封舱,操纵速闭装置,关掉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现场指挥清点人数、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机舱,机舱封闭并报告船长。
14.船长命令驾驶员释放大型CO2系统灭火(或其他大型灭火系统),释放量一次放足。
15.检查机舱封闭情况,保证灭火效果。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开启,并及时检查CO2灭火效果。
16.开舱前必须派探火员进行探火(二次探火须从逃生孔进入),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17.用水灭火时,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适当的稳性。
18.视情备妥救生艇,一旦灭火失效进入弃船程序。
19.火灾扑灭后注意死灰复燃。施救前、施救过程中、火灾扑灭后的照片、录象带等有效证据(如有)注意保存。
20.发现起火的时间、施救过程、灭火时间分别记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