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应急预案范文(精选五篇)

马振华

  中暑应急预案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北京燕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xx年 月 日

  一、概述

  中暑是指高温或烈日暴晒引起体温调解紊乱所致的一组临床疾病群,以息热、皮肤干燥无汗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一般分为中暑息热、中暑衰竭、中暑痉挛和日射病类型。日常生活中,劳动生产中偶有发生中暑伤害事件,重者可当场死亡,轻者如不及时抢救也危及生命,因此,如发生相应伤害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处理,以尽可能降低对人体的危害,为后期抢救赢得时间。

  二、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中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 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并根据项目部的机构设置及各施工队伍设立情况,分别成立应急小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定应急联系方法,并开展预防宣传活动。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报生产管理部备案(名单附后)。职责如下:

  1、组长:接到警报后,应迅速了解事故情况,作出指示决策,下达应急抢险命令。

  2、副组长:根据组长下达的抢险命令,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并做好事故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

  3、相关部门

  生产管理部:值班电话设置于办公室内,负责事故的接报;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其他职能部门:根据现场抢救机构的指令,及时组织物资和技术人员,投入抢救工作。

  三、中暑表现

  (一)高温作业下出现口渴、大汗、疲乏、头昏、胸闷、恶心;

  (二)体温多在38OC以上,面色潮红,皮肤灼热;

  (三)中暑严重者出现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

  (四)重症中暑出现晕厥、昏迷、痉挛或高热、体温达40OC以上。

  四、现场处理

  (一)迅速脱离高温环境;

  (二)在阴凉通风处安静休息;

  (三)及时补充清凉含盐饮料;

  (四)严重者迅速物理降温,可用冰水或酒精擦拭,电风扇吹风;

  (五)拨打“120”或送医院救治。

  五、中暑的预防

  (一)教育职工对中暑的防范意识;

  (二)保持工作环境的通风、通气和尽可能遮阳;

  (三)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如草帽、遮阳伞等;

  (四)配备预防药品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清凉油等。

  (附预案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中暑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 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 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 工作原则

  1.5.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

  2.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

  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 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3.1 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 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3.1.2 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1.3 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3.2 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发布的级别,经报本级同意后发布。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2.1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2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3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4 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3 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2 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4.2.1 一级预警响应措施

  a.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及早发现病例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动接受上级气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天气预报、预测技术和产品的加强指导,及时发布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强化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暑动员;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2 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a.进一步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并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组织加密气象观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进一步加大宣传防暑降温知识的力度,强化全体社会公众防控高温中暑的意识;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3 三级预警响应措施

  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分析,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或有关单位做好老年、儿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温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识;

  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4.2.4 四级预警响应措施

  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4.3 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发布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 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发布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

  5.2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5.3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5.4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盛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并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6.2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暑应急预案3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1.1.1 高温场所内作业;

  1.1.2 日光曝晒环境中作业;

  1.1.3 工作强度过大;

  1.1.4 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过长;

  1.1.5 作业人员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高温场所内通风条件差;

  1.2.2 日光曝晒下作业且无防暑降温措施;

  1.2.3 在高湿度环境下作业;

  1.2.4 作业人员患有相关疾病;

  1.2.5 作业人员精神紧张或身体状况不良。

  2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2.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2.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2.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2.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2.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2.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2.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2.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3 应急响应

  3.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3.2 中暑后的症状

  3.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3.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3.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3.3 中暑后的处置方法

  3.3.1 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3.3.2 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3.3.3 对日光照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有意识障碍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呕吐物误吸而引起窒息,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3.3.4 对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中暑应急预案4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高温及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中暑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中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电厂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国家有关高温中暑有关规定为指导,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严重的.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厂的力量乃至社会力量,全厂员工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义务。

  2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厂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事故发生部门的分管副厂长(副总经理)

  成员:其他厂领导、厂工会、厂办、生技部、安监部、人资部、监审部、武保部、物业公司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2.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1.3按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对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要求,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劳动法》,不断治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治理和整改措施,落实资金,决策有关事项,切实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下设三个专业工作小组,按职责范围分工负责有关方面工作。

  2.1.4劳动保护工作组职责(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法规制定有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含女职工);做好工业卫生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我劳动保护意识;负责高温岗位职工统计上报等管理工作。

  2.1.5防治工作组职责(由物业公司负责):年初负责申报所购防暑降温用品所需的费用预算,购置防暑降温用品。定期到现场巡视,宣传防暑降温的有关常识,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厂部领导小组汇报。

  2.1.6现场测试工作组职责(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生产现场劳动条件分级;按高温测试点,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测,对超标点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按上级要求上报日常检查及定期演练情况;加强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在高温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2.1.7在发生高温中暑等威胁人身安全事件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汇报。

  2.1.8负责向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1.9负责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组织和提供在抢救中暑人员过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资及车辆供应。

  2.1.10应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2.1.11物业公司是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全监查部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医疗卫生管理组。

  2.1.12明确本应急预案修订周期,日常检查:每年年初根据前一年防暑降温中存在的问题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同时对工作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落实人员、方案督促整改

  2.1.13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在每年高温到来前应组织一次演练。

  2.1.14发生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2.1.15应急通讯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电话号码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办公室主任手机

  火警119消防队××××

  医院门诊××××市医急诊120

  厂总机××××厂部值班××××

  2.2危急事件的表述

  2.2.1高温中暑的分型及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分级

  先兆中暑:患者在高温环境中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A级应急预案

  轻度中暑:除有先兆中暑的症状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度以上。——A级应急预案

  重度中暑分为(1)热射病:是因高温引起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热平衡失调使体内热蓄积,临床以高热、意识障碍、无汗为主要症状。(2)热痉挛:是由于失水、失盐引起肌肉痉挛;(3)热衰竭:主要因周围循环容量不足,引起虚脱或短暂晕厥。——B级应急预案

  2.2.2在室内通风差和室外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及露天施工作业时,以及在电机房、煤仓、锅炉、汽机房及输煤皮带等高温场所工作时易造成高温中暑等事故,威胁人身安全。

  2.3危急事件的预防

  2.3.1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2.3.2夏季前做好各生产场所、值班室、办公室空调、通风设备的维护,确保职工良好的工作环境。

  2.3.3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调整作业时间,提供含盐0.3%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2.3.4对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2.3.5在夏季高温期间物业公司医务管理人员定期到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2.4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2.4.1必要设施及物资准备

  在高温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在夏季高温来临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含盐0.3%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等物资。

  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对各有关工作场所通风降温设施的配置和完善。

  2.4.2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及时启动。

  2.4.2.1当在高温条件下,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某工人出现先兆中暑或轻度中暑症状时应应迅速处理立即采取急救,同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布启动A级应急预案。

  (1)迅速将中暑者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

  (2)用湿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若病人能饮水时,可给病人大量饮水,水内加少量食盐。

  (3)病人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

  (4)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

  (5)危急状态消除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布A级应急行动结束。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宣布现场工作是否继续。

  2.4.2.2如出现重度中暑、中暑人数较多或病情较重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处理,同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启动B级应急预案。

  (1)将所有中暑人员立即抬离工作现场,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并联系厂医护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工作。

  (2)通知信息中心,确保应急电话畅通。

  (3)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找出中暑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确保设备机组安全运行。

  (4)负责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

  (5)病情严重者立即联系车辆,并由医护人员边抢救边护送至医院。必要时可并拔打120急救。

  (6)日常管理办公室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组织对该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疏散。

  (7)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当地政府要求进行协助处理。

  (8)危急状态消除,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9)认真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2.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中暑应急预案5

  1 中暑

  因身体过度受热,使体温调节功能发生障碍而引起的一种急性疾病。

  2 中暑的主要症状

  2、1 中暑多发生在夏季高温环境,如通风不良的高温车间、露天作业现场等。

  2、2 中暑初期表现为头痛、头晕、疲乏、无力、口渴等,随后出现体温显著升高,脉搏快速,面红、恶心、呕吐等。严重时可出现昏迷、呼吸急促等,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2、3 如伴有因大量出汗所致的氯化纳丢失,可出现全身肌肉痉挛,最常见的为小腿抽筋。

  3 中暑的预防

  3、1 合理处理热源。改革工艺,减少热源,将强热源移出车间或安放在下风口。采取隔热措施,将热源分开。

  3、2 加强通风降温。自然通风,根据单位的情况,使热空气自然流出,冷空气自然吹入。机械通风,采用风机,冷却处理,电风扇、空调等进行通风高温。

  3、3 加强个人防护。根据作业环境特点,采用适当的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3、4 适当饮用含盐清凉饮料,以补充氯化纳和水分。

  3、5 如果在阳光下作业,可适当避开中午强烈的日光。

  4 中暑的现场救护

  4、1 轻度中暑的救护:如果因热而感到头痛、乏力、口渴等时,应自行离开高温环境到阴凉通风的地方适当休息,并饮用冷盐开水,冷水洗脸或吹电风扇等。

  4、2 中度中暑的救护:立即将其移到阴凉通风处平卧,解开衣服,用冷毛巾敷头部,冷水擦身体,吹电风扇等方法降温。

  4、3 严重中暑的救护:如果是严重中暑,就要用冷水冲淋或在头、颈、腋下、大腿放置冰袋等迅速降温。

  4、4 如果中暑者能饮水。则让他喝冷盐水或其他清凉饮料,以补充水分和盐分。

  4、5 对病情较重者,应迅速转送医院作进一步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