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事故的应急预案

秦风学

  校车事故的应急预案1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校车安保督察员)

  组 员: (校车司机)

  ( 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市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校车事故的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校车事故的应急预案3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回家、返校乘车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严纯星(校长)

  副组长:蔡贵强(芦苞教育局督导员) 吴义春(安全主任)、

  王 平(后勤主任)

  杨代柏( 教学主任)

  成 员: 联络员

  李冬娥(一、一班主任) 谢 英(一、二班主任)

  李 娟(二、一班主任) 李秀丽(二、二班主任)

  雷焕焕(三、一班主任) 吴岳进(三、二班主任)

  邓艳君(三、三班主任) 刘银山(四、一班主任)

  彭家富(四、二班主任) 余炬华(四、三班主任)

  梁梦欣(五、一班主任) 王 培(五、二班主任)

  杨玉威(六、一班主任) 梁伟聪(六、二班主任)

  罗 红(七、一班主任) 刘德乾(七、二班主任)

  洪辉华(八、一班主任) 向丽萍(八、二班主任)

  牛 贺 (九、一班主任)

  疏散员

  冼艳萍、邓春玉、杨正发、赵菲菲、张 联、江雪华

  李娟娟、赵子雄、吴金玺、李英飒、王勇澜、张克军

  杨树林、张业政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发布和实施。政教处、总务处是参与处理安全事故的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作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四、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五、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六、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教育局。

  (2)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交管、车管、车队等部门到位。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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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订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发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原因:

  1.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驾技不熟练。

  2.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等。

  三、预防办法与措施:

  1、加强对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上下车有序,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出窗外。

  2、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车主必须证照规范齐全,且向家长提供驾驶、营运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车主必须确保孩子路上安全,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4、车主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接送孩子,以方便就学。

  5、家长必须教育孩子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乘车。

  6、家长必须教育孩子遵守乘车规则,在乘车期间服从驾驶人员管理,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驾驶员立即通知家长,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第一时间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内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报,事后详细书面汇报)。

  3.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参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