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应急预案

李盛

社区消防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的 防范和处置火灾事故,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 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为大家分享了社区消防的应急预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应对本社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区火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当本管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驻区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社区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

  在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及开发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社区优势,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科学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 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罗晓琴  铁路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曹志军  铁路花园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

  成    员:刘志刚  韩 伟 王瑞波 彭传华 徐 晓 王 雪       叶玉荣 刘自勇

  总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人由社区司法警务室站长彭传华担任,成员由社区文体站、党建民政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站、社区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区司法警务室等负责人组成。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彭传华 刘志刚

  成员:由社区义务消防分队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三)现场警戒组

  组长:韩 伟  徐 晓

  成员:由社区司法警务室治安员、出租房屋协管员负责

  工作职责:

  1、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

  3、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5、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叶玉荣

  成员: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协调医院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

  组长:王 雪

  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曹志军和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四、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向社区司法警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33xxx9,主任值班室电话为:3xxx,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⒉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⒋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⒉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⒊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⒋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⒌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向街道通报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针对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