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活动安保工作应急预案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龙舟活动是群众性文体活动组成部分,今年县上未组织龙舟竞赛,但考虑到我镇部分村(居)民仍会在端午节期间进行群众性自发的龙舟活动,为加强群众自发性龙舟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龙舟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一、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居实际,动员群众不举办龙舟竞渡活动,无法阻止的要加强水上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并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安全。
二、成立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包村(居)队长、村居委会主任和卫生院负责人组成。
三、镇政府与各有关村(居)签订龙舟活动安全责任书,并要求相关村(居)上报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者、安全员、救生员、舵手、运动员名单。
四、组织开展龙舟活动的村居要通过标语、墙报、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龙舟活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全体上舟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所有上船人员是身体健康、会游泳200米以上者,小孩、老人不得上船,由所在村居领导把关,保证上船人员符合规定和安全。
六、所有人员上船前,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由该舟领队负责逐一检查救生衣、舵、桨和船体安全后,方可下水,保证全体人员安全。
七、每支龙舟必须由所在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主任上舟指挥,统一行动,全程跟踪。起点、中途、终点、返回必须按航道行驶,不得在江面任意穿梭往返,必须服从交通安全救生艇的现场调度和现场处理,保证全体龙舟人员安全,并于6月15日前上报村(居)主干上船名单。(名单于6月15日前报镇安办)
八、村居龙舟靠近桥头岸边时,不要集中靠拢,应错开时段停泊。
九、村居龙舟人员不要在桥上往桥下放鞭炮,以确保过往龙舟安全。
十、每艘龙舟要配备一艘救生船和5名识水性的救生员(并要上救生船待命),严禁船体破损的龙舟下水。遇有险情,必须立即组织补给船只和救生人员迅速赶往险情地点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领导。
十一、除安全保卫必须配备的设施如救生衣、救生船、救生员等开支外,各村居不得用村(居)财支持龙舟活动。
十二、各村居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保证各龙舟队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十三、城关派出所根据县公安局安排全力组织巡逻值班,疏导交通,防拥挤及安全保卫工作,并上报安全保卫人员分布情况名单。
十四、镇组织应急分队,配合派出所做好江面、桥上、岸上安全保卫、疏导工作,总指挥董毅,下设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