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安全的应急预案

刘莉莉

中学生安全的应急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倪振民 (校长)

  副总指挥:吴志中(副校长)

  成员:戴 永、卫 新、黄建苏、王 旦、葛国旺、王 磊

  袁宗强、潘 露、顾维红、李雷蕾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葛国旺

  成员:王 磊、袁宗强、潘 露、顾维红、李雷蕾、缪克彬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建苏

  成员:施利民、宣洪根、成国栋、施为民、易从玉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 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 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6) 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 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 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 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 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 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闻媒

  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 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