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组长:陈晓英
成员:蒋绍波、杨明红、刘金霞于聪威及各班班主任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卫生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分管主任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负责人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和学校商店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蒋绍波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由学校分管校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向区教体处及市场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龙负责)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学校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刘金霞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黄岚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杨明红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朱柳欣负责)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陈晓英负责)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陈晓英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于聪威负责)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抢救小组
二、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发生食品中毒或凝似食品中毒后,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省教育厅、成都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2、把有食品中毒症状患者迅速送医院救治。
3、保留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迅速排查食用有毒食品的师生员工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6、做好师生的工作。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组织分工
1、组长:对抢救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召集抢救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及工作人员,具体布置和协调抢救工作。
3、后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组织救治食品中毒症状患者及安排食用有毒食品师生员工检查身体;安排抢救工作用车;保留涉嫌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参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保卫处:负责保护涉嫌食品中毒的食品加工现场;维护抢救现场秩序;处理可能引发的突然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5、卫生科:调动卫生科工作人员对中毒人员现场处理,做好其它可能并发症的防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为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突发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及时、科学、规范、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及时、科学、规范、有效控制和处理,尽最大可能降低师生生命健康损失,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保卫、学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⑴全面负责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故的组织领导;
⑵确定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的各项重大决定;
⑶领导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病重伤员的救治与处理;
⑷负责处理事故相关部门的协调;
⑸负责与事故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衔接与沟通;
⑹负责处理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相关善后事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由学校主要领导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安排;
3、根据食品安全卫生事故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教育及卫生管理部门。
四、应急处理措施
1、一旦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积极组织人员、经费投入应急抢救工作,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紧张有序、有效进行;
3、积极配合组织抢救治疗病员,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并配合医院妥善处理病员;
4、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向地方和上级教育卫生管理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症状、人数。如怀疑人为投毒,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事故发生后应注意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信息发布渠道和口径,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做好与师生及病员家属的沟通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6、保护好现场,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对引起食品卫生安全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7、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人员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潲桶内的食物应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8、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责任追究
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事故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