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范文

黄飞

  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1

  一、 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达依乡中心小学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及《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 组织领导

  1、达依乡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韩仕尧

  副组长:徐松

  成 员:燕绍松 李本春 姚杰 文墨

  2、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必须由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指挥,包括: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救护组、物品管理组、后勤保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灭火行动组负责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救火,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现场;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三、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电线电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制定并完善学校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制定防火计划,绘制逃生指示图,确保师生知晓率为100%。

  (3)经常性对地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的自觉性。

  (4)按照《贵州省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配置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坚持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四、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由学校行牵头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分队、教导处、班主任等参与的现场指挥部,指导和帮助学校共同处理。

  2、启动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以“保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迅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并将师生安置到安全场所。

  3、如有伤者要及时就近送往乡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急救车到来期间,由学校灭火行动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五、善后处理

  1、解除应急状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后,学校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展善后工作。

  2、实施救济救助。调查统计突发事故影响和损失程度,做好安抚工作,清理现场。

  3、调查总结。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责任单位写出应急处置。

  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汇报,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责任人:校长

  总指挥:总务主任

  医务负责人:校医

  成员:中层干部、团委书记、班主任。

  (一)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二)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三)灭火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抢救、现场灭火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五)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报警程序:

  (一)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立即拉响警报(电铃长鸣,如遇停电则吹哨)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听到警报后相继拉响警报,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

  (二)发现火灾第一人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报警内容为:地点、火情、着火物质、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水电工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三)责任人迅速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四)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三、应急处置:

  (一)疏散:警戒保卫组负责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地点:学校大操场),各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二)自救:校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令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抢险。

  1、灭火救灾组立即组织学校消防员和老师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医疗救护组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3、警戒保卫组组织学生及无关人员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物资保障组准备车辆和有关用品,协助抢救受伤学生。

  (三)灭火:

  1、保安员引导消防车到达学校火灾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向消防队指挥员说明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四)保护现场:大火扑灭后,警戒保卫组拉警戒线,保护现场。

  (五)善后处理:按照预案善后处理组进行受伤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领导和教师首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再救物”。

  (二)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学校教师职工使用灭火器、水桶等进行扑救。

  (三)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四)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五)有条件的要迅速启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疏散或灭火。

  (六)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3

  (一)预防措施

  1、每学期应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向学生普及消防知识和自救常识,使学生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2、应制定完备的灭火疏散、逃生自救预案,每学期会同消防部门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火灾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

  3、禁止学生在校园内用火、用电,严禁学生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

  4、学校建筑使用过程中,不得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性质。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目击者必须向校长报告,并根据火势向火警(电话:119)报告。校长按事故类型通知有关责任人,相关人员必须立刻赶赴现场处理并上报火势情况。相应责任人得到通知时,必须立即行动。

  2、火灾事故发生后,到场人员必须立即按照火灾处理救治方法组织实施灭火施救和疏散学生等弱势人员,但不能组织学生参与灭火。

  3、火灾事故发生后,如有受伤人员,在场人员必须立即把受伤人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如系学生出事故,该生班主任要尽快赶到现场或医院,同时该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通知该生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解决问题。学校校长要组织行政人员到医院看望伤员,并对受伤人员及家长、家属进行安慰、慰问。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向上级主管局和有关单位的.书面报告,由校长或分管领导依法、依程序上报。

  2、上级或有关部门来人调查,由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学校保安及现场目击者配合进行调查工作。

  (四)事故调查及处理

  1、学校火灾事故出现接到报告时,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分工责任,主动积极地工作。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拖拉,行动迟缓而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遭受更大损失,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方案中的职责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全体教师都要积极配合处理火灾善后事宜,各尽所能全力化解矛盾,重大安全事故记录备查,事后存入学校档案。

  3、学校在火灾事故后必须认真反思,寻找事故的根源,制定方案,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彻底消除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校园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二、组织机构

  1、建立二级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工作:

  组长:焦月华

  组员:各处室主任、校医。

  2、各处室主任、班主任为本部门及本班安全工作负责人,各专业实验室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任务与要求

  学校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广大师生健康的伤害,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类型及措施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值周领导、各处室人员、实验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 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的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涉及班级班主任及政教处干事。

  2、报警程序:

  (1)所属班级班主任。

  (2)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校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5)如需报告公安机关,须报请领导同意。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周领导、班主任、保卫干事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校园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值周领导、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校分管校长。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班主任、保卫部门领导报告。

  (2)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安抚工作,不要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有关人员、校分管领导、及校主要领导。

  2、报告程序:

  (1)学生要报告班主任。

  (2)总务处领导及有关人员。

  (3)校分管领导。

  (4)校主要领导。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区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院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