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活动应急总预案设计模板
为确保我院研究生及教职员工在各类各项学生活动中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安全责任,本着既要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又要确保安全稳定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关于校园文化活动的分类
根据学生文化活动类型、参加人数和活动场所的不同,我校学生集体活动分为A、B、C、D等四类。具体分类见下表:
A类
B类
C类
D类
参加人数
校园内活动
讲座、报告会、会议
超过1500人
1000-1500人
500-1000人
500人以下
文体活动及其他
超过1000人
500-1000人
300-500人
300人以下
本地区校园外活动
讲座、报告会、会议
超过500人
300-500人
100-300人
100人以下
郊游、参观、教学实习、社会实践
超过300人
100-300人
100人以下的
文体活动及
其他
超过400人
200-400人
100-200人
100人以下
非本地区活动
会议、参观、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旅游及其他
超过100人
100人以下
二、关于学生文化活动的审批
学生各项文化活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一般程序为学生班级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报学校学生工作部或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参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主办单位或相关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至少提前1天通知校保卫部门,以便安全保卫部门提前安排保卫人员负责安全及保卫工作。
三、关于学生文化活动的审批事项
在各项学生活动的计划中,必须包括安全方面的相关内容,明确安全责任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对于在校园外组织的活动,还要由活动主办单位或部门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审批时,学生工作部主要审批活动是否必要和可行,安全保卫部主要审批活动计划中的活动场所是否能容纳拟参加活动的人数,特殊的安全要求是否能够达到,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周全,安全责任是否明确。
四、关于校园内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
(一)对于校园内的主要学生活动场所(含西7广场、七彩石广场、学术报告厅、露天电影院、各多功能厅等),需由安全保卫部和各相关管理部门合理确定各场所的最大容纳人数,完善各场馆内外的平面图、路牌、路线指示标识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明确预案各环节的责任人,在活动的举办期间安排专门的保卫人员全程负责安全保障工作。
(二)安全保卫部门要定期对保卫人员和学生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安全保卫人员和活动组织人员要熟悉活动场地的周边环境、紧急疏散路线和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共同维持好现场秩序,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特殊情况,负责做好疏散引导工作。
(三)对于已经批准的活动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安全保卫部和各园区要积极做好特殊安全的保障工作。在园区内举办的'大型活动涉及到灯光照明(露天电影院、阶梯教室等)的,由主办单位或部门至少提前1天通知后勤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由后勤部门或相关部门派人在活动举办之前检查设备,以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在活动举办期间要派人值班,做好应急工作。
(四)学生集体活动需要使用校园内活动场所的,由校团委或学生工作部门通知活动场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提前做好场馆及设施的安全维护工作。
五、关于校园外学生文化活动的安全保障
(一)在本地区校园外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组织者必须事先察看活动场所、周边环境、疏散路线,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A类、B类和C类学生活动,必须由老师带队,必要时,须由安全保卫人员陪同。
(二)在非本地区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者必须在出发前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到达目的地后,要带领所有人员对住宿房间、活动主要场所等的周边环境、安全出口、紧急疏散路线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在接待单位的协助下,制定相应的具体应急预案。
六、关于学生文化活动的安全责任
要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活动的主办单位或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学生工作部门、安全保卫部门等均对安全负有重要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对于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申报未经批准而举行学生集体活动并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从重从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突发事件的逐层报告制度
八、本预案适用于研究生院本部研究生的学生集体活动,西山校区和成教学生的集体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九、本预案经学校通过后开始实施,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