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溪童镛(yōng),家畜二犬,一白一花,共出一母。性狡狯,解人意。日则嬉戏,夜则守门。后白者忽目盲,不能进牢而食。主人以草藉檐外卧之。花者衔饭吐而饲之。夜则卧其旁。及白者死,埋之山麓间,花犬乃朝夕往,至葬处则默哀,若拜泣状,良久乃反。(据《东观记》改写)
咸溪童镛的家里,养着两只狗,一只是白狗一只是花狗,是同一只母狗所生。(它们)生性聪灵,(善于)理解人的心意。(它们)白天就嬉戏,晚上便看守大门。后来白狗的眼睛突然瞎了,不能进入栏圈自己吃东西。主人用草铺在房檐外让它睡在那里。 花狗便衔了食物(到白狗边)吐出来喂给它吃,夜里就睡在它的身旁,将近两年多。等到白狗死了以后,(主人)就把它埋在山脚下。花狗于是每天早晚都前往(埋葬白狗的地方),在埋葬(白狗)的地方默默伤心,像悼念的样子,很久才返回。
注释
1.咸溪:古地名。
2.畜:养
3.狡狯(kuài):狡猾,此指聪明可爱
4.倏(shū):突然
5.牢:笼子
6.藉(jiè):垫,铺
7.卧:睡
8.饲:喂养
9.几:大概,将近
10.及:等到
11.山麓:山脚下
12.若:好像
13.状:样子
14.良久:很久
15.乃:才
16.反:通假字,通“返”,返回
句意解释:
1.主人以草藉檐外卧之:主人用草垫铺在房檐外让它睡在那里。
2.埋诸山麓:(主人将白狗)埋在山脚下。
3.良久乃反:(花狗)很久才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