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文言文中数词的用法
文言文中数词的用法
1.表示数量词
文言文中的数词,有时表示一个数量词,其特点是量词省略,或数词后置。例如:
①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韩愈《马说》)“一食”中的“一”是一顿之义,量词“顿”省略。
②箱奁六七十,绿碧青丝绳。(《孔雀东南飞》)“六七十”指六七十只,数字后置,并省略量词。
③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苏轼《赤壁赋》)“一”指一粒,量词“粒”省略。
④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孙子兵法·谋攻》)“三”指三种情况,量词省略。
⑤方一沐,三握其发。(韩愈《后廿九日复上宰相书》)“一”为一次,“三”为三次,数量省略。
2.表示概数
有些数词只表示一个大约的数目,而并非表示确定的数目,是虚指而非实指。例如:
①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木兰诗》)“十二”指军书多,非实指有十二卷。
②入二三里,得其尤绝者家焉。(柳宗元《愚溪诗序》)“二三”表示两三里左右。
③不数岁,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蹄各千计。(蒲松龄《促织》)“百”“万”“千”均非指实数,都是指很多。
④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卫风"氓》)“三”指多年。
3.表示序数
有些数词含有第几之义,表示顺序。例如:
①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曹刿论战》)“一”指第一次,“三”指第三次。
②以孔子遇虎言之,圣人不能先知,六也。(王充《知实》)“六”即第六。
4.表示两数相加
这种情况是用“有”将前后两个数连接起来,表示两数相加,有时量词省略。例如:
①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李密《陈情表》)“四十有四”即四十四岁,“九十有六”即九十六岁。
②尔来二十有一年矣。(诸葛亮《出师表》)“二十有一年”指二十一年。
③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勾践灭吴》)“亿有三千”即十万三千(亿:十万)。
5.表示两数相乘
有时两数连用,表示所指的数是两数相乘的积。例如:
①三五之夜,明月半墙。(归有光《项脊轩志》)“三五”是指阴历十五。
②急走趋之,乃二八姝丽。(蒲松龄《画皮》)“二八”即十六岁。
③三五明月满,四五蟾兔缺。(《古诗十九首》)“三五”即农历十五,“四五”即农历二十。
6.表示一个分数
有时两数或连用,或用“之、无”等将两数隔开,表示几分之几,前一个数代表分母,后一个数代表分子。例如:
①曩与吾祖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柳宗元《捕蛇者说》)“十无一”即十分之一,“十无二三”即十分之二三。
②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洪亮吉《治平篇》)“十之一二”指十分之一二。
③借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司马迁《陈涉世家》)“十六七”就是十分之六七。
④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王安石《游褒禅山记》)“十一”即十分之一。
7.“一”的.特殊用法
“一”在文言文中十分活跃且具有多种意义,用法灵活,常用义项有“相同”“一样”“统一”“满”“全”“都”“整体”“一体”“专一”“竟、乃”等。例如:
①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归有光《项脊轩志》)“一”是一体、整体之义。
②而或长烟一空。(范仲淹《岳阳楼记》)“一”义为全。
③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荀子《劝学》)“一”指专一。
④六王毕,四海一。(杜牧《阿房宫赋》)“一”即统一。
⑤上下天光,一碧万顷。(范仲淹《岳阳楼记》)“一”即满、全。
⑥一至此乎。(《史记""滑稽列传》)“一”即竟、乃。
8.表示长度、重量
古代有些表示长度、重量的数词,常与量词融为一体,相当一个数量词。常见的有:咫(八寸)、仞(八尺或七尺)、寻(八尺)、忽(一寸的十万分之一)、跬(半步,跨出一只脚)、常(两寻,十六尺)、微(一寸的百万分之一)、一亭(十里)、舍(三十里)、锱(六铢,一两的四分之一)、铢(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钟(六斛四斗)。例如:
①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荀子《劝学》)“跬”即半步。
②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欧阳修《伶官传序》)“忽微”在此形容极微小的事。
③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杜牧《阿房宫赋》)“锱铢”在此形容极其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