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4770元/度、1-10千伏为0.4670元/度、35千伏为0.4670元/度。
一般工商业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5309元/度、1-10千伏为0.5109元/度、35千伏为0.4959元/度。
大工业用电电费:1-10千伏为0.5082元/度、35千伏为0.4782元/度、110千伏为0.4582元/度、220千伏为0.4482元/度、最大需量为36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4元/千伏安·月。
农业生产用电电费:1-10千伏为0.5002元/度、35千伏为0.4852元/度、110千伏为0.4702元/度。
非贫困县深井及高扬程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为0.4402元/度。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为0.3492元/度、1-10千伏为0.3392元/度、35千伏为0.3292元/度。
提黄灌溉用电(万亩以上特定泵站):不满1千伏为0.07元/度、1-10千伏为0.07元/度、35千伏为0.07元/度、110千伏为0.07元/度、220千伏为0.07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