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生活用电
阶梯电价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5283元/度、1-10千伏为0.5183元/度
第二档:2760千瓦时<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5783元/度、1-10千伏为0.5683元/度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8283元/度、1-10千伏为0.8183元/度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
南通电费价格,南通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其它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为0.5483元/度、1-10千伏为0.5383元/度。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一般工商业用电及其它:不满1千伏为0.7054元/度、1-10千伏为0.6904元/度、20-35千伏以下为0.6844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6754元/度。
三、大工业用电
大工业用电电价:不满1千伏为0元/度、1-10千伏为0.6418元/度、20-35千伏以下为0.6358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6268元/度、110千伏为0.6118元/度、220千伏及以上为0.5968元/度、最大需量(元/千瓦•月)为40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为30元/千伏安·月。
四、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电价:不满1千伏为0.5090元/度、1-10千伏为0.4990元/度、20-35千伏以下为0.4930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840元/度。
1、江苏省南通市目前实行双月抄表制度,居民用户每个抄表期间电费都先按照第一档的现行的峰谷电价标准计算正常电费部分,再根据累计用电量计算阶梯加价部分。
2、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3、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4、居民用电实际两段制分时电价,峰段位每日8:00-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一般2个月交一次。
营业厅名称 | 营业厅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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