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大武口区就读于外省、市、县(区)返回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省、市、县(区)秋季新转来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大武口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9日结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大武口区就读于外省、市、县(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外省、市、县(区)秋季新转来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7月24日结束。
户籍迁入年限、房产购置年限以2021年7月31日为界限向前推算。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入学时,同一户籍、同一房产近三年内,原则上在所属学区中小学只能安排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从2022年7月31日为界限向后推算,以后每三年为一个轮次)。
同一房屋产权证,房产持证份额51%以下的,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不算第一持证人,只能按照挂靠户登记入学。
缓学办理需在2022年8月20日前到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按照入学年龄要求按时入学。
享受优待政策的需在8月23日前到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按照户籍、房产和学位要求办理入学。
为保持星海镇(含城区周边)中小学校生源稳定,保障星海镇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不缩减,城区中小学不得招收星海镇(含城区周边)的一、七年级学生。一是星海镇(城区周边)的一、七年级学生,原则上应该在星海镇(城区周边)的中小学就读。如确需到城区就读的,需在城区购买房产同时将家庭户籍迁入到相应房产上,方可在城区就读。二是户籍为星海镇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已在城区小学或周边小学就读毕业的,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原则上应该在户籍所在地星海镇的初中就读。如确需在城区就读初中的要将家庭户籍迁移到城区,凡是不能将户籍迁入到城区学校所在片区范围的,区教体局将按照辖区调剂生进行调剂分配入学。凡是未按照政策规定违规招收星海镇户籍学生的学校,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