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具有红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
3.烈士子女、驻红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及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赤峰市红山区引进并服务于红山区的高级人才子女;
5.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6.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务工租住房屋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7.符合入学条件且能够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到红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接受更适合、更专业的教育和训练;对重度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
1.A类红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B类外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C类红户祖房、D类外户祖房
①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祖孙三代须在一个户口簿上;
②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的房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房产部门(地址:赤峰二中南门对过或赤峰市第二医院西侧)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E类红户租房
①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房产部门(地址:赤峰二中南门对过或赤峰市第二医院西侧)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F类外户务工租房
①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房产部门(地址:赤峰二中南门对过或赤峰市第二医院西侧)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