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9日、7月10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新生家长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通知书发放时间:
2022年7月下旬,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小学:6月中上旬;初中:7月初
6月下旬,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情况,并由各学校公布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招生简章。
7月下旬,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对招生地段公布时间、新生报名时间及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进行合理优化和调整。
7月初,南宁市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地段,也将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届时学生及家长可到网站自行查询。7月中下旬,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本地户籍生源超量将排序录取
今年,南宁市的各公办初中在本校招生服务地段内,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按程序全部录取;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努力确保本地户籍生源可就近安排。
如本地户籍生源也已超量的,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则先由学校进行登记,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公办初中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如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三代同堂。
(五)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租单位房。
(六)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租个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