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5月28日(共21天)
通过全省“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名。
6月中旬开始,6月底完成录取。
第一类:在户籍地就读
范围:在户籍地片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包括与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同在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几代同堂适龄儿童。
就读方式:户籍地片区学校全部接收。
准备资料:①户口簿,首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拍照上传,三页应属于同一个户口簿。②如有必要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第二类:持房产证就读
范围:在房产(持证)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就读方式:如片区学校接收完户籍就读学生后,学位充足,就读片区学校;如学位不足,则由县(区)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准备资料:①户口簿,拍照上传首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三页应属于同一个户口簿。②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拍照上传持有人信息、房屋具体地址页。③如有必要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凭房产证就读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一是房产为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全额所有,或学生本人全额所有;二是就读学生与持房产证监护人(之一)户籍地一致。不接受与其他亲属或非亲属共同共有房产的情况。
第三类:持居住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就读
范围:在居住证地址,购房所属片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就读方式:如片区学校接收完户籍生、房产证生后,学位充足,就读片区学校;如学位不足,则由县(区)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准备资料:①户口簿,拍照上传首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三页应属于同一个户口簿。②居住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拍照上传有持有人信息、具体地址页。③如有必要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学生只能凭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本人居住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就读,且就读学生与持居住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的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不接受凭其他亲属或非亲属居住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就读的情况。
第四类:其他类型
范围:未购房、未达到居住证办理条件,凭派出所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登记回执、租房合同等就读均属于此类。
就读方式:在凭户籍、房产、居住证就读适龄人口录取结束后,由县(区)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准备资料:①户口簿,拍照上传首页(详细地址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三页应属于同一个户口簿。②居住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③如有必要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尚未交房、县(区)未划定片区的新建小区未达入住条件,均由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教育优抚对象
政策规定的教育优抚对象(烈士、现役军人子女、经审定的2020年抗疫一线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均按政策安排入学(园),均需通过“省级系统”按程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