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甲方):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协议人(乙方):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有非婚生子XXX,男,出生于xx年xx月x日。因甲乙双方感情不合分手,经双方协商,决定:
一、非婚生子XXX由甲乙方XXX(或乙方)抚养。
二、乙方(或甲方)支付(不可付,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抚养费标准是每月XXX元,在每月月初5日内支付(此项可协商)。
三、乙方(或甲方)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时间为XXXX,探视方式是XXX。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如果有见证人,也应给见证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