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协议书范本

孙小飞

  保证协议书1

  甲方:XX学校

  乙方:XX(学生及学生家长)

  根据甲方承诺,现就就业事宜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教育法规及各类教学计划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并严格执行联办学校的教学计划,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成才。

  (2)甲方重视实践环节教学,以保证学生掌握相关专业的实践能力。

  (3)甲方保证学生在校期间通过认真学习,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考取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4)甲方及联办学校保证对成绩合格、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的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或提供就业安置,否则甲方退还乙方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

  二、甲方权利:

  (1)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学生,甲方有权予以严肃处理,可以不为其安置工作;被甲方或联办学校勒令退学或开除的学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学生,甲方不退学费、不安置工作。

  (2)乙方中途退学、甲方不予推荐安置工作、不退学费。

  (3)因乙方个人或违纪违法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负责安置,不退学费;甲方安置乙方工作3个月内,因用人单位破产而导致乙方失业,甲方继续免费为乙方重新推荐安置新的工作。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管理。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培训期限内完成学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必须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学费、杂费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4)乙方家长应努力配合甲方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使其健康成长。

  (5)乙方毕业后在甲方推荐安置的工作岗位上必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四、乙方权利: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良好学习环境和条件下学习。

  (2)学习期满通过努力参加考试合格后拿到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如果甲方不兑现该协议所规定的承诺,乙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而定,在乙方入学后签字。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XX学校(盖章)

  代表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保证协议书2

  甲方:XX(学校)

  乙方:XX(学生)

  为切实贯彻“培育人才,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真正解决乙方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教学、学习、就业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权益

  1.负责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2.负责配备高素质、高水平、责任心强的师资及完善的教学设施;

  3.保证乙方到广州、东莞、深圳及其它珠江三角洲城镇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4.乙方参加工作后,负责进行社会跟踪服务,乙方在三年时间内非自身原因造成失业,经调查了解清楚后,将免费重新安排其就业;

  5.报读技工的学生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技工毕业证书,报读大专的学生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技工毕业证和大专毕业证双证书。

  二、乙方责任及权益

  1.应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缴交学习费用;

  3.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达到用人单位要求者总收入不低于20XX元;

  4.甲方安排乙方就业,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视安排成功;

  5.乙方工作三年后被单位辞退或自己辞职需甲方重新安排就业,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帮助安排。

  三、违约及责任

  1.乙方符合安排就业的.各项条件,而甲方不能给予其安排就业,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学费;甲方安排乙方就业,乙方不参加面试或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不服从甲方的安排,视为甲方已为乙方安排就业。

  2.乙方在校就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不予安排就业,由本人自谋职业:

  (1)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

  (2)有打架、斗殴或其他违纪行为;

  (3)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被撤销除外);

  (4)未按甲方规定交清学、杂费,或中途退学、转学不予安排工作。

  四、乙方达到第二条第3点,需认真学习,掌握较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企业勤奋工作。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学校章)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保证协议书3

  甲方:XX

  乙方:XX(学生)

  法定代理人:XX(家长)

  为了适应目前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XX(以下简称甲方)在加强教学管理的同时,着力于建立通畅的就业渠道,在学生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解除学生及家长(以下简称乙方)对就业的后顾之忧,使我校毕业生能够顺利就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学校保证其就业。

  1、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无高度近视,身高不低于XXcm(女)和XXcm(男),身体无残疾;

  2、年龄满XX周岁以上,有户口本,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审检证等《劳动法》要求之证明或证件;

  3、全部学习科目经考试合格;

  4、在校未受到严重处分(记过及记过以上),无违法行为;

  5、自费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资格证书;

  6、交清各项费用(含就业费)。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优先安排就业。

  1、学生会、团委会、班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及各类活动获奖学生。

  三、甲方必须在XX个月内完成就业安排,并提供XX个月的跟踪服务,乙方如因不正当理由而被厂方辞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违厂规的除外),甲方再提供XX次就业机会。

  四、乙方在跟踪服务期间,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尽快协同当地劳动部门解决。

  五、对具备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学校如在其毕业后XX个月内没有进行安排,则从第XX个月起在XX年内付给乙方每月XX元作为生活补贴。如乙方不服从推荐XX次或自行择业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六、如乙方未具备第一条的六个条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对甲方有所隐瞒的,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不付退款责任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到乙方毕业后XX年内有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 乙方(签字):XX

  代表人(签字):XX 法定代理人(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