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协议书参考

阿林

土地分配协议书参考

  分配土地协议书

  户主:谢德华

  户主:谢德贵

  姊妹四个:谢德琴、谢德惠、谢德梅、谢德英

  谢德琴有9分土地归谢德贵管理,如果征占,这9分地的钱谢德贵给谢德琴。

  谢德英现在土地不管,给伍仟(5000.00)元给谢德琴。

  谢德惠和谢德梅的土地由谢德华管理,有一亩八的土地。如果征占,土地征占所得的钱由谢德华全部拿给谢德惠和谢德梅。谢德惠与谢德梅自行分配。

  谢德英给谢德惠伍仟(5000.00)元,谢德英给谢德梅伍仟(5000.00)元。

  以下由当事人签名,签名后立即生效,不准反悔。反悔后果自负。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证明人:

  证明人:

  20** 年10月 5日

  分家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妹妹余逸敏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两间三层半。 兄弟二人各一层,另外两层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三楼归余达所有;二楼归余朋所有。

  三、父母所有的两层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四、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2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五 、本协议共1页一式三份,父和母、甲、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二 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父亲:

  母亲:

  大儿子:

  二儿子:

  女 儿:

  见证人:

  地界划分协议书

  甲方: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

  乙方: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与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关于地界划分问题,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原有的1987年地界划分基础上,双方共同向东西方向后撤100米。现因乙方的发展需要,需在原1987年地界向东100米处修建一条公路(经汇测定此路为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便于生产需要方便运输就以乙方所修的公路(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来划分两村地界。

  二、并且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的建设权及维护归乙方,乙方要为甲方村民提供可以通行该路的必要条件。甲方村民不得影响道路的建设施工。该路的使用权归两村共享。

  三、以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路西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路东的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不得干涉双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补充可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