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议书模板合集八篇

马振华

运输协议书 篇1

  甲方(托运方):上海顺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乙方(承运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广灵4路21号甲12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钢材提供钢材销售的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迄地点和数量: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钢材;按吨数或件数计价。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2、货物的起运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3、到达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4、甲方的《运输委托单》及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5、乙方每次派员到甲方领取提货单和签收《运输委托单》时需凭乙方公司的业务介绍信和身份证签收。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运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拥有的、能正常营运车辆的证明。

  2.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业务询单(书面或电话等)后十五分钟内回复甲方是否接受业务。

  2.3、货物运达签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中:上海地区需在 2 个工作日之内、华东地区需在 5 个工作日之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它地方按《运输委托单》临时约定。

  2.4、乙方实际装货应与《运输委托单》清单应当完全一致(包括货物的完好程度),在装运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装货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应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5、乙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后,负责验证收货人的身份和协助收货人的验收,并要求收货人签字盖章,如收货人的收货清单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6、乙方应按照托运方委托运输货物的原始包装进行装卸运输,不得出现货物因污染,损坏等导致货物的情况。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到货时间”将货物运达。实际签收时间晚于《运输委托单》规定时间的延迟送达货物。

  2.8、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华东地区主要启迄地的运输价格表,如有必要,每周一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提前6小时,将未来18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上海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3.2、甲方提前12小时,将未来36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华东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3.3、委托业务完成,甲方审核所有乙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和符合国家税务局规定的运输专用发票、核对单据数量、评估服务质量无误后,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所有运输款项。

  3.4、甲方在相同价格的情况下优先向服务优良的乙方提供业务需求,并在行业内优先推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上述2.4、2.5、2.5所指货损的金额指该批货物的销售价格乘所承运货物货损量所得价款。。

  4.2、延迟送达货物的业务按《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运价自动下调50元/吨结算运费,以此作为违约处罚。

  4.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结算的,甲方按延期时间、运费和同期银行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仓库管理制度

  1.1.自管仓库管理制度:

  1.1.1.定义:自管仓库是指本公司租赁合适的仓储场地、并由本公司仓管人员对在该场地堆放的货物施行成本控制、自我经营管理的库存管理方式。

  1.1.2.自管仓库的入库管理:

  1.1.3.所有货物入库前需得到采购主管的书面入库通知书,并整理仓位和库位

  1.1.3.1.货物入库时应当核对入库通知并检查货物质量,将收货情况填写收货通知清单后立即交付采购经理,同时报告和备案变形货物的数量。

  1.1.3.2.入库时的安全生产:

  1.1.3.3.货物入库后协助采购经理复合入库数量、核对差异,核对无误后及时编制卡号由ERP库存帐录入账面存货数量。

  1.1.4.自管仓库出库管理:出库时必须严格核对出库单明细,按出库单明细发货。发货时坚持“先进先出,锈货先出”的原则,并可凭此原则在客户可能接受的前提下,主动调整发货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1.1.5.自管仓库盘存管理:由于理论计重和过磅计重的原因,难免有账面盈亏的出现为此:

  1.1.5.1.每次发货应当记录计重差异,每月将合计的计重差异报财务和仓库主管,经财务和仓库主管审核批准,调整ERP系统的库存。随时保持存货的帐、卡、物“三相符”。

  1.1.5.2.所有保管货物不得出现件数差异。件数差异以工作质量事故论,按照公司相应的处罚条例处理。

  1.2.托管仓库管理制度:

  1.2.1.定义:托管仓库管理制度是指本公司委托合适的仓储公司保管本公司物资的仓储管理方式。

  1.2.2.托管仓库入库管理

  1.2.2.1.所有货物入库前,采购部门应当将入库通知书发至托管仓库的业务部门和本公司的仓管人员。本公司的仓管人员应当提前检查场地的合适性,并督促托管仓库对将要堆货的场地作出合适的安排,

  1.2.2.2.货物入库后本公司仓管人员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的业务部门收取符合合同规定格式的入库明细表,交给公司,并由ERP系统人员录入。

  1.2.3.托管仓库出库管理:

  1.2.4.货物出库后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收取发货清单并核对库存,发现错误应当及时提醒托管仓库纠正。

  1.2.5.督促托管仓库按先进先出和锈货先出的原则出货,并对必要的情况通知托管仓库调整出库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1.2.6.托管仓库盘存管理:出现计重差异按1.1.5条处理;出现件数差按仓库协议规定处理。

  1.2.7.

  1.2.8.托管仓库合同格式

运输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九)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十)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签约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运输协议书 篇3

  甲方:东宁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河沙运输等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乙方河沙的运输工作,为乙方提供车辆使用和作业人员,及时将河沙运到约定地点。

  2、乙方按照河沙的计划运输量及时预交运费,不得拖欠;甲方按每吨14.04元向乙方收取运费。

  3、河沙的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

  4、乙方负责河沙的装车和卸车工作,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装卸车一次作业时间,不得超时。

  5、乙方在装、卸车过程中要听从甲方车站作业人员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装、卸车作业管理办法执行。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行车事故或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所造成经济损失。

  7、乙方在装车和卸车过程中要爱护铁路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并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此协议共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 方:东宁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乙 方:

  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4

  甲方:

  船名航次: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高北一路25号306室

  电话:15921006122

  联系人:刘敏

  传真:021-35030675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海运进出口货物委托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适用范围

  1.1甲乙双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2乙方愿意将货物委托甲方办理内河运输手续。

  1.3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接受订舱(船),并进行配船装船进栈等一系列货运工作。

  1.4乙方如不履行本协议有关费用结算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费后签放货的办法。

  2.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应根据甲方船期提前向甲方订舱(船),货物备好时间由乙方通知。

  2.2乙方提供的每份海(河)运委托书必须填明该票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的船名航次、目的港、品名和数量等,重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危险品必须事先书面声明,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接受订舱(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海(河)运委托书后应尽快安排订舱(船),并根据乙方需要安排装船准备。

  2.4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问题并产生费用,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2.5对于在甲方船上装载的货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安排卸货,并在运输过程中负责货物的安全及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负担赔偿。

  2.6甲方应妥善安排好货物的运输安全,做好防水保护措施,不得有浸漏或淋湿的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7甲方对于乙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目的地,如有拖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妥善安排解决。

  3.运费及结算

  3.1甲方负责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港口,费用为RMB66/吨。

  3.2货物运输到达目的港后由收货人直接结算运费。

  3.3乙方不得以在业务中发生的问题与争议为由拒付甲方运费,业务所发生的问题与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与所支付运费无关。否则由于拖欠、拒付运费所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协议的履行

  4.1协议当事人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2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及时通知对方。

  4.3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违约责任

  5.1当事人违法协议有关规定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或者协商承担赔偿责任。

  5.2违法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6.其他

  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明确站、车双方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起讫站点:班车自____站至____站,途经________________,全程____公里。

  2.车型票价:乙方提供_____型_____级客车_____辆_____座,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全程票价为__元(根据客运市场情况可临时调整票价)。

  3.发车时间:班车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从本站开行,编排车次为___次,发车时间为_____时___分,每日_____班(甲方有权根据运输市场需要增加班次或调整发车时间)。

  一、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积极组织客源,

  合理配载,并负责站内开班宣传和各项服务与管理。车站实行统一排班,统一运价,统一售票。

  2.甲方对乙方参运车辆提供售票、候车、上客、停放、

  清洗等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益,并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进站车辆需有完备的营运和保险手续,向甲方

  车站缴纳经营保证金____元(保证金不计息)。营运期间,乙方需保证车容整洁,车箱卫生,保证车辆完好,按规定执行车辆日安检制度,并按甲方指定区域候班上客。

  4.乙方车辆凭进站证进站,须悬挂有效线路牌。营运车主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支行、稽查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维护站场经营秩序,维护甲方及自身的经营信誉和旅客利益。不得在站内、处揽客、揽货、设点或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卖客。

  5.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保证正班、正点运行不得延误发班、失班、停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2小时通知站方,事后补办手续。春运有国家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停班。

  6.高速直达班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不得随意途中停车揽客,如因车主行为造成的违规及旅客投拆,按相关规定处罚。

  7.在特定条件下(如抢险救灾、春节等重点运输),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8.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发生商务事故,在站内由甲方处理,在途中由乙方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乙方车辆的包车、加班运输,按甲方运调部门的安排运行。

  11.甲方应加强对危险、有害物品的查堵,乙方司乘人员应全力配合。

  二、财务结算

  1.营运结算由乙方凭甲方车站开具的“客运结算清单”每月_____日在甲方财务结算一次。

  2.甲方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如下:

  a.站务费每人次_____元收取。

  b.客运代理费、车辆清洁费按营收额的_____%收取(结算票价表附后)。

  3.税金按__%收取。

  4.行包代理费为扣除运杂费后运费的__%收取。

  5.车辆停车费为每台每月___元,共计___元。

  6.车辆日安检费为每次___元,包月___元。

  7.国家节假日期间的票价上浮比例,按物价部门的规

  定和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执行,上浮部分按__%结算。春运期间结算另行规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照国家站场管理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如未按规定服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直接经营损失。

  2.甲方须按时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除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外,甲方不得延期结算。

  3.乙方车辆停班未在该班发车时间2小时前报告并经甲方批准的,按脱班处理。

  4.乙方因经营行为不良,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对甲方造成信誉损害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5.对延误发班、失班、停班,不按规定报停班或私自在站内、外揽客、拉客、私带旅客和货物出站及中途甩客、卖客等违规行为,依据《汽车客运收费规则》和甲方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6.各项违约金及罚款均在营收结算中扣除。

  四、其它

  1.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国家法规和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自行延期。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制定附加条款。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运输协议书 篇6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宁波港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无水港的开发建设,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各无水港的集装箱运输服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负责引进船公司,并做好箱管工作。

  1.2负责船公司、货代、客户和无水港的协调沟通。

  1.3负责开发提还箱公共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各无水港堆场提还箱点业务的发展。

  2、乙方职责:

  2.1乙方为甲方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

  2.2派专人负责集卡的调度,并根据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业计划。

  2.3负责集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并接受各无水港的现场作业管理。

  二、责任划分:

  1、甲方应合理调配各无水港集装箱的箱主、箱型、堆场存箱量,尽力满足客户在当地的提还箱需求。

  2、甲、乙双方应在卡口对箱体和铅封的完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交接并书面确认。残损的交接记录必须在集卡出门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场。如由于双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关,或者产生提前进重、迟到进重费用及滞箱费,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或货运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驾驶员在进出堆场时,应遵守无水港的有关规定,非作业车辆和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内长期滞留。如乙方驾驶员从事有碍安全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从宁波拖运到无水港的空箱必须为适货箱,如发现残损等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费率与结算方式:

  1、具体费率见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无水港定期和乙方进行账单核对,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将被视作确认该笔费用。乙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产生的费用打到指定账户。

  3、因市场调整而造成协议价变动的,双方需通知对方予以确认,如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但仍需从合同终止之日起为对方提供服务1个月。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操作而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双方均应按上述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费用超过三十日,收款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的终止与转让

  1、本协议在甲方送达终止的书面通知90天后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时,乙方不再从宁波运回空箱,但剩余在物流中心堆场的箱子仍按约定的协议规定操作,直到这些箱子全部处理完毕。

  3、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况下,不准私自将业务进行出售、转让、承包。如果发现,此协议立即失效,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六、本协议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运输协议书 篇7

  托运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 船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编号_____ ,船舶有_____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 港运至______港_____ 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 材料包括,每包体积_____ 立方米,重量____吨。(或_____ 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港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月__日__时至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 元,由___ 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完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 计____元,全船运费____元。

  港口装船费用,由甲方与该港办理;卸船费用,由甲方与到达港办理。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 元。

  2 、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 元。

  3 、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 的违约金。

  4 、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 元。

  2 、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__% 的违约金。

  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_ 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 、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 、因_____ 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都可以申请海上(水上)运输管理机关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 年___ 月___ 日

运输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乙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运输。

  第一条 乙方责任

  1、 订舱时,乙方应正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

  2、 乙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若乙方托运危险货物或者其他国家限制运输的货物,则乙方必须事先征的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办妥一切相关手续。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3、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4、 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甲方限定的重量,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乙方或收货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责任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滞箱费收费以业内行规为标准,堆存费按各港口规定,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承运人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货物装箱的,乙方应当及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装箱,并事先告知甲方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乙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运价及其他

  本协议运价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甲方为乙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第四条 费用结算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月结方式结算运费:

  1、乙方每月__15__日前结清上月乙方所有费用并到帐,如果乙方不能按协议时间准时付费,甲方有权将甲方的结费方式改为见款放单。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 现金的付款方式;

  B、 电汇, 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 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海洋运费,双方另行签定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汇款账号(指定如下)

  人民币户

  美金户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甲方支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乙方拖欠费用,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运单等之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运单单证;

  5、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乙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甲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乙方或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遇洪水、火灾、地震、战争、罢工、瘟疫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事实而导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权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仅适用于公司行为。

  2、乙方协议签章请依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为凭。

  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将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1、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

  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