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保密的合同协议
发包人(甲方):
监理公司(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装施工期间负责工程监理,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监理期间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甲方施工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图纸、书面变更、口头通知、图表等资料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施工监理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在工程施工监理期间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全部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保存或存档。
第五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有效,其中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无限期期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何种原因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且甲方不支付任何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监理费的'10%赔偿,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工程监理费10%的,以甲方的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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