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协议书三篇

刘莉莉

安全协议书 篇1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乙、丙双方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

  一. 乙方、丙方原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 丙方于 年 月 日之日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转由甲方与丙方签订劳动合同;

  三. 甲方同意丙方原在乙方的累计工作年限视为甲方的工作年限,

  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乙方提出任何其他经济补偿要求。

  四.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2

  双方各自履行合同责任时应高度重视人身安全、物资安全,在约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完全各自负责。

  第五条、结算方法与货款支付月

  结算:合同签定后,乙方按合同数量供应材料,按实际供货数量与甲方结算。 付款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欠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二违约金赔付给乙方。

  乙方在正常执行合同约定时,甲方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品。若违约则甲方赔付乙方违约金及损失。

  若甲方在正常执行合同约定时,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则甲方有权另择供应商。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孝感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代理)签字(章)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需方: 供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 **经理部特与**单位焊工**签订本防火安全协议书。

  1、电气焊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气焊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防火器材,作业结束交回用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操作。

  3、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作业,必须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用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下面要增设人员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4、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的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5、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立即停止。

  6、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去。

  7、对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项目经理部 焊工单位

  签字: 焊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