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保护协议书

李盛

农村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XX服务,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为确保乙方给甲方提供的产品在运输、储运、使用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XX服务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1. 2 乙方在给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若存在化学用品,必须提前公示告知甲方,不允许使化学用品接触到人及宠物。

  1.3乙方在保证甲方要求的产品质量条件下,要求首先采用安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1.4乙方应考虑不断开发新的技术,在保证要求的产品质量前提下能尽量减少甲方在使用产品中或使用产品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影响甲方员工安全与健康的因素。

  1.5乙方在生产给甲方的产品的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要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1.6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满足甲方、搬运及安全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因资源浪费污染环境。

  1.7乙方应防止因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储运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2. 1乙方所使用的化学用品等材料在甲方处不设库存。

  2.2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乙方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2.3对乙方的储运人员,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保证储运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2.4乙方在储运危险物品给甲方时,应设立明显的标识标志。

  2. 5 乙方在提供完服务后要及时清理并撤走存在危险的物品,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商处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甲方产品的作业环境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3.1乙方的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2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是否达标。

  3.3乙方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的处罚。

  3.4乙方是否有其它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3.5乙方是否因环境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4.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企业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6.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