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认真执行、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市建委、北京市市环保局和集团公司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各自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保障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市建委、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分包的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由于没有贯彻落实国家、市建委、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未落实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没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被上级部门爆光、批评及罚款,或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市建委、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服从总包管理,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按照总包对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施工,施工区和生活区域有明确的划分,及时清运施工、生活垃圾,清理施工垃圾要搭设封闭式垃圾通道或用容器吊运,不能将施工垃圾凌空抛撒。
3、施工现场要防止扬尘,运料汽车出现场大门必须有人冲洗车轮泥土,严禁车轮带泥土驶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
4、遇有大风预警天气时应停止土方、焊接等作业,并及时、快速清扫道路,加大对路面洒水、清扫的频次,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土方、砂、灰堆必须覆盖。
5、对可能产生尘土污染物的建筑材料及垃圾要集中存放在库房或严密遮盖。存储和使用油料应有防止污染土壤、水体和跑、冒、滴、漏措施。
6、施工现场强噪声机具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人为活动噪声控制措施合理、有效、现场无违章现象。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
7、乙方应严格按照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围挡率达到100% 、进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工地物料篷盖率达到100%、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项目全工期做到喷雾除尘机除尘应用率达到100%)。
8、由于没有贯彻落实国家、市建委、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未落实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没有全面负起责任。被上级部门爆光、批评及罚款,或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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