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种鸭场,种鸭万头及其配套场区,每只元,共计:万元。
二、本种鸭场种鸭基价由甲方参照周边同级别养殖小区基本相同的价格执行和管理。
三、种鸭场由于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自行生产饲料,种鸭用饲料必须用品牌全价饲料,合格厂家饲料,饲料价格为同等市场价。
四、乙方自主养殖,甲方不干预,风险自负,种鸭保险费及保险赔偿,由乙方全部所得,甲方不参与。
五、种鸭卖买乙方自由,甲方不得干预。
六、种鸭场所有种鸭用药必须符合国家动物用药规定,绝不使用人用药品,如查到,谁用谁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必须协同甲方共同做好小区治安、防火、防盗等工作,有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介入。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合同目的: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条款:
(一)甲方:
1、甲方给乙方提供养殖场房屋地、土地、水源、电源、网络及养殖场必备的生活、生产、管理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
2、甲方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的损失。
3、甲方承担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随着时间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损失。
4、甲方不得在租赁合同未到期限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人员,乙方拥有养殖场最先租赁权。
(二)乙方:
1、乙方承担养殖场内所有财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财物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担养殖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承担购买生产过程中所需其他设备物品的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4、乙方承担种羊、饲料、药品、水、电、人员及生活等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5、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付给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7、乙方在进场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誉等),所有权归属乙方
8、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三、补充条款:
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结束时停止租赁,须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为:对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0%,如双方租赁到期后不再租赁,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准备。
2、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条款履行期间增加其他附加条件。
四、其他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沟通、协定。
五、租金付款约定:
1、养殖场笼位租金按照元/个/年进行计算,养殖场共计笼位个,每年养殖场租金为:元/个/年×个=元/年,即为每年乙方须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合计元。
2、租赁时间为十年,前两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本租金为乙方应该付给甲方的所有金额,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4、乙方于每年月日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保证不在其他时间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双方友好协商前两年甲方免费给乙方使用,以后每年养殖场笼位和土地租金合计为元(大写:)。
六、合同有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日期为十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七、签订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2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以上总承包费为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10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资产:甲方将座落在(具体位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公用房(写明用途)。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年,每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附表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第一是保护,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听说房屋转让合同范本。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乙方对饭店的用途继续经营饭店,改变用途时提前和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工商管理费、税费、卫生、防疫、水、暖、电等等。第四,取暖甲方负责提供天然气开口,开口费由甲方负责,其他乙方自己负责。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养殖场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概况:
甲方将位于 村的 养殖场租赁给乙方,租赁范围为甲方养殖场现有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现存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其他一切定着物,上列资产由甲方列具清单(详见附表1)后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革或不可抗因素,导致养殖场未能正常经营,则养殖场租金双方另行协商。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租赁甲方养殖场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另乙方接收甲方养殖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折价人民币: 元整(¥: 元)(详见附表2),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赁费用的90%及养殖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的折价人民币: 元整,合计支付人民币共计: 元整(¥: 元)。以后按相同租赁标准每 年支付租金一次。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之内付清。合同期满,若有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责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租赁甲方养殖场后的所有开支(含员工工资、生产生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需移交全部养殖场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乙方承租后实行自主生产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赁期内,养殖场内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3、承租期内的养殖场周边外部环境、排污等与群众的一切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4、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
5、在乙方租赁期内,若甲方需进入养殖场,应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并按乙方规定的消毒程序进出。
6、租赁期内一切国家政策和申请项目资金、项目补贴等全部归乙方(乙方所需有关材料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请(如甲方有特殊关系能申请到有关扶持资金,也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再做商议)。
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员工及养殖场周边的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均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养殖场总租金 20 % 的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充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应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养殖场租赁合同书》双方签字页)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