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7篇

孙小飞

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需方):xxx

  乙方(供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甲方因企业经营需要,借用乙方企业经营性平台进行 项目贷款 ,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合作服务内容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关系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房屋资产进行商业贷款服务。乙方利用所属 xxxx有限公司 ,进行全程贷款策划服务,甲方负责提供必须的资产权属抵押与证明材料,并协助乙方完成本项工作。

  第二条:合作时间与服务期限

  全部合作时间为 2年 ,自 20xx 年 9 月 22 日至 20xx 年 9 月 22 日止。如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续约服务,则双方商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生效以由甲方与委托人共同签字为准。

  第三条:工作分工与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指派项目专员协助乙方开展谈判工作,项目专员由甲方出具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指定(可以变更),并将委托书原件提供给乙方做为法律文件。

  二、全部贷款服务与策划工作以乙方为主导,并与甲方协作进行;而牵涉到资产抵押及贷款使用去向的签字工作以甲方为主导,乙方提供适当的协助。

  三、乙方在此项贷款服务期间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甲方贷款抵押物到期后,应及时还清银行本金, 延期还款后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续约应征得双方同意方可进行,并及时缴纳相关约定的贷款服务费用。

  五、贷款抵押物到期后, 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撤出抵押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至撤出困难,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负责事项与贷款服务完成后的费用支付

  一、 乙方完成的本项目贷款需全部进入甲方指定账号。

  二、 按双方商议的年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甲方在收到全部贷款后,于当日一次性将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按约定的第一笔费用)打入乙方贷款账号,全部利息及服务费用将分

  二次支付。

  三、 本次年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0000个月)按年息14.4%计算, 贷款完成后甲方按实际到账金额如期支付第一笔(即贷款到账后的前6个月费用)。第二笔支付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即贷款到账后的第6个月)需提前0000天打入乙方贷款账号, 违约后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其它依据与责任

  为完成本次合同的顺利完成, 甲乙双方提供的文件包括;

  1、《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xxxxx__,

  2、《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_xxxxxx__,

  3、甲方的房产证与乙方的企业资质等与本次相关贷款资料。

  以上甲乙双方提供的文件, 是为完成本次项目贷款而签订, 不作为单独合同的用途或目的来执行。主要是因甲方(需方): xxxx 申请银行贷款用途之理由,不作实际购买(供方)用途。

  4、协议后所汇入的材料购销合同款项(含银行与任何第三方汇入的指定合同购销款项),乙方财务可用往来账款方式汇出至甲方指定帐户, 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风险由甲方承担。合同编号:_00000,与合同编号:_0000_,有效期为:乙方收到合同购销款后并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后失效,(包括甲方实际收到的全额贷款) 。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 在乙方恶意严重损害甲方利益且证据确凿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在另一方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追加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若乙方违约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支付协议报酬总额的 10 %做为违约金,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直属管辖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规定。

  第九条: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9 月 22日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名称: 名称:xxxxxxx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电话: xxxxxxxxxxxxxxx

  合同签订日期: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电话:xxxxxxxxxxxxxxx20xx 年 9 月 22 日

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委托乙方访寻所需职位,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义务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认真开展寻访工作,按甲方需求在委托期内提供相应适合的人选供甲方选择,并在10-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选。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的基本准确,并在甲方与候选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对甲方有意向的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其背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乙方应及时将访寻工作情况及进展与甲方沟通,对寻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

  乙方保证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甲方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员工信息进行保密,该保密责任在协议因正常原因终止或期满后都继续存在。

  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录用后,如仍在甲方任职,半年内乙方不得再将此人推荐给另一公司。

  二、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职位需求信息,并保证寻猎职位信息的真实性;如在委托期内,寻猎需求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选人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选人面试,如果需要,应及时告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或者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补充候选人其他方面的资料。

  甲方在面试完每位候选人后,应尽快告之乙方面试结果,以避免因延误反馈情况而给乙方及候选人带来不便。

  如甲方准备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签定聘用合同,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甲方不能利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及资料私下录用候选人。

  三、服务费支付

  自签定合同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_________元/月给乙方,以此类推。

  四、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给被违约方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倍。

  五、其他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追加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更正或放弃,都须书面进行,且经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单位盖章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续约事宜。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3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监理 级资质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装、配套管网以及园林景观等方面,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丰富监理经验的综合性工程监理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于

  年月日达成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合同)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天津市有关法规、规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天津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支护降水工程、室外管网、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通风排烟、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观、精装修等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其他内容并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预决算工作。

  (二)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投资控制;4、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现场的工作关系组织协调;8、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9、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单位谈判及审核。

  (三)监理人有义务协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该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

  2、 当地有关关系的协调;

  3、 各项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办理。

  四、监理报酬:

  (一)本项目监理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两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础筏板混凝土浇注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2.2万元监理费;

  出±0.000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主体15层施工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主体封顶初验合格并经委托人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8.8万元监理费;

  装修及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竣工验收通过并备案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伍万元(¥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 ? 室外及景观工程完工并且总承包单位工程决算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4.4万元;

  剩余2.2万元作为监理保修期费用,自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全额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网银的方式进行支付,如网银支付遇到障碍,可选取银行划款或电汇的方式进行支付。乙方确认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行号:

  乙方账号:

  若乙方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则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时收到相应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补充约定:

  (一)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在监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如若发现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对于甲方认为不服从管理、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3日内将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更换完毕,替换人员应当同时到岗,且必须保证替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场人员,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每逾期一天应承担200元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且每次到场应当签到,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赶到,总监代表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总监及总监代表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甲方认可的每个阶段人员配备方案(乙方进场前提交委托人并经审核批准)为考核依据,保证该阶段到岗人员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乙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出现2人以上同时休息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常驻代表同意)。3、每阶段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从事监理工作,总监不得同时监理二个以上(含二个)的工程项目。

  (四)甲方有权对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按照甲方工程部现场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出勤少于规定天数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夜班脱岗缺勤的每次罚款500元。

  (五)乙方委派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相应的处罚规定构成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当确保本工程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的公正、独立、廉洁,严禁对施工单位及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吃、拿、卡、要,如有违反,甲方除勒令乙方立即更换违规人员外,将视情节轻重核减监理人监理费用1000~10000元,直至解除监理合同,触犯法律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乙方对派出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行为负责,如因任何监理人员的失职、失误及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责任。

  (八)所有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不得上报甲方。

  (九)对于乙方向施工单位下达的重大决定(如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奖罚决定等)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下达。

  (十)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派驻本工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监理人员在本工地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每次抽查监理人的资料必须完整,如发现缺项的,每次罚款200元。

  六、甲方责任:

  (一)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提供办公用房及桌椅,资料柜1个,电话1部,电话费用每月限额报销150元。

  (二)甲方做出的相关指示及指令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对于乙方提交的应当由甲方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应在 五 日内给予答复。

  (三)甲方更换现场的常驻代表及专业工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针对重大违约行为守约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二)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 损失、对第三人的责任、寻找替代方的损失、处理争议的交通通讯人工、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提供的监理资料不及时、不齐全完备, 甲方有权自行扣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四)乙方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乙方因失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直接经济损失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一)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不产生约束力。

  (二)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适用默认条款,一切行为均需明示做出,本条款 之前的任何默认条款均告作废。

  (三)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送达,任一方变更地址应当 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

  (四)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监理方监理费用及保证金,应承担违 约责任。如因客观原因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及保证金,甲方应及时通知监理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务时间延长均不计取附加及额外工作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协议书 篇4

  委托人(委托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

  受托人(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总 则: 委托人为了保证其资产有效运作,获取投资收益,同时基于对受托人的信赖,委托受托人就资产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资金额度: 委托人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资金放入在 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 期货交易账户中,帐户名为 (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帐户”),此账户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受托人为保障委托人的资金安全,须向该帐户或委托人指定的资金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帐户”存入大于委托管理本金的 %的保证金:¥: 元(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除了本协议中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终止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交易指令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受托人为日常交易指令下达人,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受托人的交易指令下达权不可撤消或变更,但受托人无权更改该帐户的密码,该帐户的密码更改权属委托人。

  第五条 赢亏分配与承付: “委托管理帐户” 在合作期内发生盈亏均由受托人享有与承担,其产生的亏损委托人有权从“风险管理帐户”中划出相应资金以弥补亏损,其产生的盈利(委托管理帐户本金之上的资金即为该帐户赢利部分或受托人的自有资金)受托人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取,受托人指定如下帐户为出入金帐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在合作期内受托人需向委托人缴纳“合作帐户管理费”¥: 元,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即按委托资金额的 %计),支付方式为:200 年 月 日起的每月同日分别支付¥: 元(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即按委托资金额的 %计),至200 年 月 日止,支付方式为从“风险管理帐户”中按时扣付,或汇至如下帐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六条 风险控制: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委托管理帐户”应遵循如下操作原则:

  1、当日单品种净持仓最大资金占用量控制在受托方当日资金权益的 倍以内。

  2、隔夜单品种净持仓最大资金占用量控制在受托方当日资金权益的 倍以内,受托方应在交易时间的14:50时前将仓位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否则14:50时后委托方有权按市价予以强行减仓,受托方无条件接受该操作结果,在14:58分后受托方不得进行开仓交易。

  3、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时,不得留隔夜仓。

  4、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时,不得开新仓。受托方应及时追加资金以保证合作的正常进行,每次追加的保证金必须大于¥: 元(人民币: 万 仟元)。

  5、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时,委托方有权予以强行平仓。

  6、受托方因违规开仓或持仓所产生的收益归委托方所有。

  第七条 合作终止与清算:双方共同确定200 年 月 日为帐户的最后清算日。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下述情形,合作可提前终止,进行帐户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

  2)本协议的甲、乙两方另行达成协议,共同要求提前终止合作。

  3)受托人资金权益小于¥: 元(人民币: 万 仟元)(即受托方的资金权益低于委托方资金权益的 %),且受托方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追加足够的资金;

  4)受托方未能如期向委托方交纳约定的“合作帐户管理费”,并逾期2个工作日的,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有权从受托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及罚收违约金(违约金按委托资金的1%计);

  5)委托方或受托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作,并有权向违约方罚收违约金(按委托方本金的1%计);

  6)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未满1个月就终止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按委托资金的1%计;

  7)如该帐户达到提前终止合作条件,甲乙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场或提交书面材料办理清算事宜,如逾期未来办理,则视作放弃该帐户的权益。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人、受托人签字盖章后,双方将相应资金存入约定的帐户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中约定的账户清算涉及到资金的划转、调拨、分配的等事宜,可委托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按照以上协议内容代为执行。

  委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5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名称(甲方): 法 人 代 表: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高校名称(乙方): 法 人 代 表 :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年 月 日

  甲方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为人事代理人员档案存放机构。 乙方高校为人事代理人员所聘高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

  第一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委托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受托承接组织甲方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 老师为甲方人事代理机构人员,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要求,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根据乙方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按质提供乙方所需材料。

  2.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按标准向乙方缴纳评审费用;

  3.甲方代理机构人员须对所有提交给乙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其他事项。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须按委托期限按时完成委托内容所规定的任务;

  2.乙方须对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3.乙方有向委托方报告评审结果的义务;

  4.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其他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通过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如出现某一方违约情况,按签订的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妥善处理。

  甲方人事代理机构(签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6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XX年 __月 ___日于中国____签署.

  甲方:

  乙方:xx经纪人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为甲方推荐投资商等相关融资服务.

  2, 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二,成交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拾)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手续费支付给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具体比例如下:

  融资额1亿以上成交手续费为3‰;

  融资额1000万~1亿成交手续费为4‰ ;

  融资额1000万以下成交手续费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续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尽职调查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项目融资(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手续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并负责项目前期接洽的谈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经纪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委托协议书 篇7

  为加强无上岗资格证及岗位竞聘落选员工(即待岗待聘员工)的管理工作,落实XX市商业银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有关配套政策为依据,以理顺各种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加强和完善待岗人员管理为基础,构筑符合XX市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开发人力资源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

  二、工作原则

  在“逐步完善合同制管理,实现待岗平衡过渡”的原则基础上,建立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待岗人员委托培训管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委托培训人员范围

  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及持证竞聘落选人员。

  (二)、委托培训人员管理措施

  1、成立行内“委托培训中心”;

  2、委托培训人员到委托培训中心前与支行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协议期限2年。

  3、委托培训工作

  (1)、培训的方式以“自学为主,定期上课辅导为辅;每年进行一次上岗考试。

  (2)、委托培训期间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委托培训中心负责。其人事、工资关系在原支行不动。

  3、委托培训期间待遇

  (1)、委托培训期间只发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执行标准见附表1。

  (2)、委托培训期间不享受行内工资调整、福利等待遇。

  (3)、委托培训期间的“三险一金“缴纳标准,以待岗期间实发工资额为缴存基数。

  4、相关配套政策

  (1)、委托培训人员可以在委托培训期间提出下岗申请,下岗待遇按照沈商银发[20xx]12号[20xx]53号文件规定执行。

  (2)、委托培训人员在委培期间可以根据支行公布的后勤岗位空缺情况提出上岗申请,在公开竞聘并得到委培中心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岗。同时执行后勤岗位工资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3)、委托培训人员在委托中心期间,支行只计发工资,经营指标考核时,委托培训人员不计入该支行考核人数。

  (4)、委托培训人员与行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专项委托培训协议,此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留存。

  (5)、委托培训协议的终止

  待岗后竞聘无岗位并委托培训期满人员;

  本人在待岗期间如提出下岗申请,在得到市行批准以后,委托培训协议自动终止。同时,本人签署下岗协议。

  (6)、委托培训协议的解除

  委托培训人员有如下情况,委托培训协议自动解除。解除委托培训协议人员按除名处理。

  未按要求到委托培训中心培训学习或报到者;

  违反行内各项规章制度或委培期间触犯法律者;

  四、时间安排、方法步骤

  1、时间安排

  委托培训中心12月下旬成立并开始工作。

  2、方法步骤

  (1)、符合委培条件人员在各自支行填写《委掊人员审批表》及《承诺书》。此件留存支行备

  案。

  (2)、支行根据“综合柜员持证上岗考试及岗位竞聘结果”填写《员工委托培训请示》。

  (3)、完成“定岗、定编、定员”并通过市行验收的支行,向委托培训中心申报人员委托培训请示并上报委托培训人员名单。

  (4)、委托培训中心根据名单并通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逐行接收委培人员。

  五、组织机构

  委托培训中心领导小组组长:崔敬禹

  副组长:黄永久

  成员单位:工会、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纪检监察室。

  委托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工会负责。具体工作售货员由市行统一安排。

  六、几点要求

  1、各部(室)、支行都要以大局意识配合委掊中心的工作。

  2、委培人员的管理工作要在严格贯彻法律法规、落实委培政策、措施及委培期间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3、严格履行委培期间协议管理,严格考勤,严格考核,使行内人事制度改革得到落实。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1

  委托培训人员工资表

  执行时间:20xx年1月

  人员工龄工资三险一金备注

  应收工资额“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额工资实收额“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额(实收工资额的24%)“三险一金”单位缴纳额(实收工资额的43%)缴纳“三险一金”合计

  表项之间的关系12=43=1-2456=4+5

  委培人员10年以内620120500120215335“三险一

  金”缴纳基

  数为实收工

  资额

  11-19年744144600144258402

  20年以上868168700168301469

  持证待聘人员10年以内682132550132237369

  11-19年806156650156280436

  20年以上930180750180323503

  合同制后勤岗位人员10年以内744144600144258402

  11-19年868168700168301469

  2

  0年以上9921928001923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