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____工程进行沉降观测,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双方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对____工程进行沉降观测:需进行观察的各栋楼房一楼捣制楼板前观测一次;以后每层观测一次;主体完成后每二个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规范规定一般工程,沉降速度小于0.01~0.04㎜/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因违章施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造成楼房沉降异常不在此协议范围)。
二、甲方责任:
1.将观测现场平面图二份提供给乙方,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便。
2.在乙方的指导下请施工单位埋设变形观测点。
3.在埋设基准点和测量标志时负责给乙方提供场地,并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协助乙方及施工方保管这些标志在观测全部结束之前免受破坏。
4.进行第一次观测后支付总观测费的30%作为乙方起动工作的费用,观测到主体完成支付总观测费的30%,观测完成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观测成果资料并经设计部门认可,15天内乙方付完全部观测费用。
三、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97)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观测结果负责。
2.每次观测后及时向甲方通报观测情况,如发现沉降异常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观测简报,并提请其与设计联系,沉降观测结本文束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式肆份的沉降观测成果报告。
3.乙方负责制造埋设测量水准点。
4.当建筑物沉降速度小于0.01~0.04㎜/d(进入稳定阶段),经设计部门认可,乙方结束对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5.乙方所出具的沉降观测成果报告符合南宁市质检站的要求,否则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6.乙方的观测资料甲方有权对其成果审核。
7.若发现乙方不按委托事项、层数、点数和时间要求及规范进行观测,造成观测结果不准确,沉降异常得不到及时处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外,并处总观测费2倍的经济赔偿。
四、沉降观测收费及支付:
1.按国家财政部、国家测绘局颁布的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总成—8—2规定及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沉降观测收费:¥____元/组日。
2.工程共有____个变形观测点,按规定20个变形观测一次是一个工作日(包括野外观测、室内计算、整理资料、绘图)。七栋楼每栋楼观测____次共折合组日:(____点÷20点/组日×____次×____元/组日、次=____元
3.钻孔到泥岩造基准及其他造点费:____元(详见方案)
4.沉降观测总费用
以上共:____元(第二项)+____元(第三项)=____元。
5.支付方式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工程如有较大的变动时,双方应本着事实求是和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全部观测成果交接完毕和沉降观测费结算完后,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 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