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被告人冯某承包了H建工集团A工程项目的部分木工工程,因此向杭州R出租站租赁钢管、扣件用于工程中搭脚手架。R出租站要求冯某在租赁合同上加盖A工程项目部的公章,但A项目部认为这是冯某个人的租赁合同,不需加盖公司印章。为顺利签订合同,冯某私刻H建工集团B项目部的公章,于20xx年3月8日与R出租站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上签署真实姓名。双方约定,租赁钢管、扣件,具体数量按实发为准,租赁期为2年,租金每月结算并付清。之后冯某陆续租来钢管、扣件用于工程,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后冯某在工程项目资金垫付较多导致资金短缺,于是将租赁来的部分钢管转手变卖来周转资金。20xx年1月左右,出租站因冯某拖欠租金未付向法院起诉,A项目部因为被法院冻结了账户,也停发了冯某的工程款,导致冯某预计可以获得的工程款无法及时获得。3月冯某与R出租站协商分期归还变卖钢管的材料款,并首期支付17万元,但要求出租站撤回起诉。7月,法院因发现租赁合同上B项目部的印章存在私刻嫌疑,驳回起诉,并让R出租站负责人报案。20xx年5月冯某被抓获归案。
[分歧]
本案被告人伪造公司印章签订了租赁合同,但签订合同时并无诈骗故意,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后在租赁期内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变卖租赁物的行为是否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对此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私刻公司印章,存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情况,后又擅自出卖租赁物,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诈骗的故意。尽管被告人和出租站签订租赁合同时使用了伪造的B项目部的公章,但这一行为是在出租站要求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而工程所在的A项目部不愿意加盖的情况下,被告人为了顺利签订合同而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但租赁合同上也有被告人的真实签名,其签订合同的真实意图是租赁钢管、扣件,并实际用于工程,并不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
2.被告人客观上不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首先,本案中双方的租赁合同已实际有效,出租站基于租赁合同交付租赁物,并非因为被告人的欺骗行为交付财物。被告人也按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由于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了垫资等原因导致资金暂时短缺,才在租
赁期间采取了变卖部分钢管、扣件来满足资金周转。其次,被告人完成了所承包的工程,尚有大量工程款可以结算,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才导致工程款被冻结,无法按计划取得。第三,事后被告人积极和被害人进行了协商,并尽其所能支付17万元材料款,案发后也努力赚钱偿还,期间与被害人也有联系,并未潜逃。
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冯某在未经H建工集团许可使用印章的情况下,私刻了该公司B项目部的印章,破坏了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并使用该印章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引发了极大的经济纠纷,被告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装备租借情况:
【帐篷规格】:
1)、多人防大雨帐篷(2m*2m)租借个数:个
2)、双人帐篷(2m*1.5m)租借个数:个
【帐篷配件】:
帐篷: 个防潮垫: 个 帐灯: 个
充气枕头:个帐杆: 长 短防风绳: 捆
地钉: 袋
【烧烤架规格】: 大中小
【烧烤架配件】: 烤炉:烤网:炭网:
注:本合同中帐篷包括内外帐、地钉、防风绳及帐杆,不含防潮垫、帐灯等配件。
租借制度:租借帐篷等户外设备时,准确签订协议,并且租借方要求其担保人留下以下物品: 1、饭卡、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2、压金:每顶帐篷或烧烤架压金超过租金额20-50元,数量较大酌情收取。
租借合同协议书:请在租借前仔细阅读此赔偿制度。
1、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归还装备应提前申请协商,否则将执行标准计费。
2、帐篷损坏严重或丢失者,按原价赔偿或自购一个赔偿(200元)。
3、损坏帐灯、丢失地钉防风绳、损害丢失防潮垫时,原价赔。其中:帐灯20元/个,地钉5元/袋,防风绳5元/捆,防潮垫40元一个,破洞大者10-40元一处,破洞小者1-10元一处。可按原价资金赔偿。
4、由于使用不当导致帐篷较大面积的泥沙或污渍等不卫生现象,将处于10-50元处罚。
5、烧烤架赔付:大号200元/个,中号150元/个,小号100元/个,烤网炭网一律40元/个。
担保情况:
证件:押金:应收:应退:
租借期: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计: 天)
本协议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合伙人(甲): ()男,身份证: 合伙人(乙): ()男,身份证: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由,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共投资为 万元,其中甲出资 万元,占%股份。乙出资 万元,占%股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若后期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三条,本合同涉及的工作分配上,技术方面人员由甲方协调安排,人员配合方面由乙方协调安排,未尽事宜由双方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四条,本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钢盈亏,经营盈余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组织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不得岐视他人或随意脱离组织,出卖组织,如发现有故意危害集体利益行为者,视为自动放弃股份。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股,但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合伙人在合作期内不得在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时提出退股,若提出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任何合伙人不得不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善自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组织竞争的业务,如发现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放弃股权者其名下股份均分给其他合伙人即股东。
第七条,如出现下列事项,合同终止:
(一)合伙期满(约定合作时间满期);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四)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体资金状况。
第九条,任何成员不得聘请其亲戚和家庭成员负责公司重要职务,如财务,人事等。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未提到的约定,全部按照《合伙企业法》最新办执行。 其它事项:
(一)违约与责任:甲乙双方宣誓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要依法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则由经济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解决。
(三)本合同文本为中文。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合伙经营期。
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名称: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 住 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经双方认可,试用期完成且合格,甲、乙双方选择本合同类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工资为: 。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甲方聘乙方从事 工作,具体职责是 。 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与劳动纪律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为标准工作制;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
具体工作时间主要由所在卖场决定,乙方除需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需遵从卖场分配,坚持出勤,服从卖场劳动纪律规定并严格执行。如遇加班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且由乙方所在卖场安排乙方补休,如遇无法补休则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形式为 ,且甲方于每月 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五、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代缴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具体执行方式依据《有关社会保险的补充协议》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三十天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为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理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基本工资。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相关制度将受到相应处罚。除此乙方在工作期间还应遵守所在卖场规章制度,若乙方因不遵守所在卖场规章制度等所受处罚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遇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时,劳动合同即行解除,无需任何补偿。甲方如遇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变更: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和解除合同。
七.其他规定
1.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相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合同生效前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相关协议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将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有关社会保险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本地有关规定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因乙方工作的特殊性,经双方协商,甲方拟定以下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乙方可执行方式为( )
A.
乙方在签定劳动合同后可有本人在社保窗口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缴款发票
向甲方核报;
B. 经济补偿。
甲方关于社会保险费核报执行以下标准,乙方可执行方式为( ) A.乙方在甲方工作未满一年,甲方予以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核报; B.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年未满二年的,甲方予以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0%核报; C.乙方在甲方满二年后,乙方可转入甲方公司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甲方按1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学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转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期限为 个月,自转正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根据双方协商,根据《实习生管理办法》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工时管理及休假、法定节假日等根据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过失或故意所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内相关制度要求乙方赔偿。
四、甲方实习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每月统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且优秀的实习生,经董事长签字后可实行计件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五、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但甲方必须为乙方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乙方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权益。
六、本协议的解除及违约责任按《实习协议书》第三条协议解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前期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仍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其他未尽事项,可附页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乙方: 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 特别承诺
1、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并不包括邮政企业的自有资金,均为甲方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间业务资金。除为了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对外作担保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的担保。
2、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甲方的协议存款所提供的担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经批准合法存贷款的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项要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承诺应向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报送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后的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该年度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6、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7、乙方承诺在本主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 )的 银行发生分立、合并、停业等足以影响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到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新的由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时,甲方有权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证合同(编号:)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 )的 银行提前连带承担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责任。
8、甲方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有权签订本合同。乙方对此已完全知晓。
第二条 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期
1、 甲方共分____次合计存入乙方人民币____亿元。
2、 协议存款的期限均为____年____天。
3、 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产权证实书”(该证实书即协议存款凭证)。
第三条 划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共分 次向乙方划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划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划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划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述划款期限为具体的划款时间及账户等信息,以乙方的书面划款指令为准。
第四条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甲方的资金每一次划拨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___份,金额为当次划款资金的金额,存款为___年另___天,从每一次划拨资金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算。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年___月___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和 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在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第三方质押、转让,甲方质押的目的仅限于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甲方转让“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在签订转让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将受让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协议存款利率
(一)协议存款利率确定为___%(浮动利率)。随基准利率变化而浮动(基准利率为协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
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基准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利率。
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基准利率调整幅度
基准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基准利率—调整前的基准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调整之后分段计算。
若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基准利率,协议存款利率不调整。
乙方有义务在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协议存款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协议存款利率调整方式。如协商不成,双方按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执行。
(三)协议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四)协议存款不计付复利。
(五)如在协议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内,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规定、政策、制度等导致甲方根据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利率获得的收益实际减少时,甲乙双方均同意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单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协议存款期限内,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法定准备金的缴存办法,即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所对应资金的法定准备金甲方缴纳,乙方不再对吸收的邮政储蓄协议存款缴纳法定准备金,则自政策调整之日起,按照协议存款双方“成本与收益不变”的原则,将原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付息方式和浮动方式不变。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利率=(调整前利率—甲方准备金利率*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第六条 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分次划款,则依据甲方存款资金分期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的时间开始计算签约存款利息。
(二)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
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利率/360
具体的利率计算方式见本合同附件2,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计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20日,21日入账,遇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时利随本走。若本金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节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的账户。
(四)甲方开户银知
户名: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账号:
第七条 本金的归还
在合同约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复印件,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相关授权文件。乙方应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授权文件等明细内容,并承诺在合同到期日要归还本金。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须将本金转到甲方在人民银行收取利息的账户。
第八条 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协议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偿付甲方。如果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而提前支取的,则应同时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协议存款地点及账户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账户等具体信息以乙方的划款指令为准。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果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时,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按有关规定应在七个工作日后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挂失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确需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拖欠偿还到期利息超过五日的;
(2) 乙方被主管部门接管、解散、撤销、被宣布破产或出现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
(3) 乙方未按约定接受甲方资金超过十日;
(4) 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起,本合同解除,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视为违规,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保证按约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应按延期支付的实际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及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按第十一条的约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拒受甲方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4、甲方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均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发出划款指令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划款指令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保密责任
1、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的利率、数量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不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况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证明文件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双方应依据不可抗力情况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通讯联络方式
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传真自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邮寄自投邮后五日即视为送达。双方的通讯及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一方通讯及联络地址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协议存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合同违约责任的写法。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订合同给_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有关单位)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