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刘莉莉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1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可具体列表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 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2

  转让方:武汉市xx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受让方:武汉xx物资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前言

  1、甲方转让的本宗地因没有补齐土地出让金,土地证没有办下来,甲方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即持有的与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办事处20xx年8月26日签订的《投资开发合同书》,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的收据,武汉市xx区土地局关于对违法用地处理(包括本宗地)的会议纪要。甲方承诺对该块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权和控制权。

  2、甲方承诺本宗地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是出让取得,相关手续完备,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即使因各种主客观原因有不完善处,甲方均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均自行承担费用解决。

  3、乙方承诺受让本宗地的目的是取得符合两规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能在本宗地建设符合当地环保标准的加工、仓储及物流项目,甲方承诺协调本宗地的用途不限于仅兴建安全、健康、环保的农产品食品加工项目及配套设施,实现乙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双方在此条件下,就本宗地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一)、本宗地位武汉市xx区xx街,约30亩,东至湖北xx公司,西至xx公司,南至园区大道,北至xx村,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甲方提供的武汉市xx区xx街规划土地管理所的证明)

  (二)、转让的本宗地还包括该宗地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

  二、土地转让价款

  (一)、单价每亩xx万元(工业地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及过户更名产生的所有税费,土地约30亩,总价约xx万(土地面积以土地证为准)。土地面积误差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二)、付款方式分三期:

  1、第一期:。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证办证、更名过户手续使乙方取得土地证,乙方取得土地证后3日内,甲方将本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没有任何瑕疵全部移交乙方,双方签定移交确认书后,乙方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

  2、第二期:乙方在取得土地证并签定移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再支付甲方 万。

  3、第三期:乙方在在取得土地证并签定移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乙方将剩余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三、责任承担:

  交付前本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本宗地管理、控制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责任,交付次日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特别约定:

  (一)、甲方承担本宗地在办证、过户更名等土地转让环节所产生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罚金等所有税、费。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另付甲方本宗地的院墙和建筑物、构筑物xx万元。

  (三)、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完成本宗地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申请、报建等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保证条款的不真实,经土地行政管理确认,本宗地不是甲方承诺的实际状况(土地取得方式:出让;土地性质:工业用地;土地用途:加工、仓储及物流项目设施),致使乙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在三十日内,甲方双倍赔偿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继续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二)、因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办证、过户手续,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继续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三)、乙方没有按期支付甲方转让款,每迟延一日,支付迟延支付总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以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提交仲裁或诉讼。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附件:

  甲方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3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

  第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