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操作程序约定协议

马振华

  供货代理操作方:(下称甲方具备法人资格)

  需货委托操作方:(称乙方)

  甲方负责在青岛为乙方的委托单位就0号柴油的供货、接货操作工作事宜协议如下:

  1、甲方负责在青岛为乙方批妥0号国标柴油5万吨,价格:每吨7550元。(一票:7550元每吨)乙方需甲方办妥0号柴油供货时是油卡提单。提货地:青岛。

  2、乙方须按国家要求,携带国家规定审批成品油的相关手续由甲方带领乙方及委托单位去北京履行办理0号柴油提货的`相关手续。(在北京乙方不需交任何费用,乙方需代6证1卡)在北京办理提货手续的履行时间为3—5个工作日,超过时限视为甲方违约。

  3、北京办提货手续履行完毕后,甲方承诺乙方有相关人员陪同一起到青岛确保及时提货,提0号柴油时才交货款,如相反视为甲方违约。

  4、甲、乙双方各自出具5—6万元保证金付给双方信任的第三人保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放弃索回保证金。

  5、操作时间期间:从20xx年3月日甲、乙方到北京,审批时间为:3—5天。提货时间:为20xx年3月日开始。

  5、甲方、乙方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双方将各自5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履约金打入第三人:李XX,建设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监管,存款人依存款凭据为证明。协议圆满履行终止时保证金退还。违约时有违约方最后放弃返还,违约金归守约一方所有。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第三人各自一份备查,本协议出现争议时有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双方共同指定的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见证第三人:

  20xx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