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看守协议书的参考范文
篇一:仓库管理合同
一、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 出租库房坐落地址:
三、 储存商品名称:
四、 租赁面积: 平方米的库房(与相临区域有通道隔离) 租赁期限:租期为此合同生效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五、 租金及交付方式
1、 租金以 平方米为准,每平方米每天 元, 月租金按年实际天数计算。
2、 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当月租金。
六、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甲方派看守人员,保留库房院落大门钥匙。
2、 甲方负责对仓库的监护,并负责库房、地面、门窗等库房设施的维护、维修。
3、 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
4、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对仓库进行定期的排风。
5、 甲方所提供的仓库应符合如下条件:温度:常温库,相对湿度:40~75%。
6、 在乙方提取货物时,甲方必须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放行。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
2、 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 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和码放,提取货物时,需提前一周与甲方联系。
4、 乙方按时支付仓库租金。
5、 协议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必须先租赁给甲方。
八、 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并在2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依据对乙方设备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九、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本协议从甲、乙双方鉴订之日起生效。如协商期限未满,双方无终止协议的意向,则本协议自动延期。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篇二:看守协议书
=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将厂区的门卫巡守工作岗位委托乙方负责,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 工作内容:
1、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乙方擅自放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车辆出厂、废旧物资、设备、加工制造产品出厂,值班人员需查验由主办单位、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并将出门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负责厂区卫生清扫及厕所卫生清扫。
4、负责厂区门口自行车辆的看守。
5、负责甲方报刊书信的收发工作,并及时将报刊等转交各单位、部门。
三、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看守费壹仟元整(元)(包括星期天及节假日),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如工作不足一个月,按出勤日工资元/日支付。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四、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物资、设备被盗,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与保卫企业财产无关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24小时坚守岗位,加强巡视,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脱岗,每次罚款50元。
五、在工作期内,如双方有一方提出终止协议时,必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乙方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三:看守协议书
甲方:钟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六盘水威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将麒麟公园内露天电影广场马拉松物资发放处的物资和钟山大道麒麟路口(美美家居门口)的临时板房内的物质及两辆转播车、2辆卫星车、1辆工具车、发电车的巡守工作岗位委托乙方负责,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期限:麒麟公园内露天电影广场马拉松物资发放处的物资自2015年8月3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美美家居门口物资和设备自2015年8月8日上午8时至2015年8月15日上午8时止。
二、工作内容
1、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乙方擅自放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安保人员在麒麟公园内露天电影广场马拉松物资发放处的物资的每天上午8:30分交甲方,下午6:30分甲方查验后交乙方看守,美美家居门口全天24小时看守。
3、负责看守区域内物资和设备的安全。
三、劳动报酬:麒麟公园内露天电影广场马拉松物资发放处的物资甲方按天支付给乙方劳务费3人共陆佰元整(600.00元)(包括星期天及节假日),看守费共计陆仟陆佰元整(6600.00元),每天工作时间为每天下午6:30分至次日早上8:30分,看守时间为11天;美美家居门口,共4人值守,甲方按每天24小时值守支付给乙方,看守时间共7天,共计伍仟陆佰元整(5600.00元),看守时间为7天。两项共计:壹万贰仟贰佰元整(12200.00元整),看守期满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有效发票。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物资、设备被盗,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与保卫企业财产无关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麒麟公园内露天电影广场马拉松物资发放处的物资当天下午6:30至次日上午8:30分坚守岗位;美美家居门口物资和设备全天24小时值守,加强巡视。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钟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六盘水威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
篇四:看守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名称: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21号A座3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崔 平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因冬季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和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用书面劳动协议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 劳动合同协议期限
1、本协议限期为 日止。就是从今年工人撤走后起至明年工人返沈后止。
二、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 因冬季不好施工,为防止工地现场、宿舍、仓库材料丢失以
及现场安全用电、防火等隐患问题,甲方现安排乙方对工地进行24小时值班看守工作。
2、工作地点在沈阳站东货场住宅小区6#、8#、9#、10#、楼工地内。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经合工作价值,
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是看守,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或 元人民币/天。付款方式,可先预付
元,所剩余额等劳动协议终止后全部结清。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值班守卫安全交底中的各项规定以及协议中的要求。
2、乙方必须思想端正、尽心尽责。工作期间, 24小时要来回巡视,对工地围挡以内所有的材料(包括地下室建筑物上钢筋、钢管和扣件)以及宿舍、仓库等防止有人盗窃和防止火灾。
3、为防止火灾隐患,乙方在看守期间,不允许使用电炉做饭,不允许用木材、碘钨灯及煤炭取暖。做饭可用电饭煲或电磁炉,取暖器材由甲方提供。
4、乙方在看守期间,如发生材料丢失,所造成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如乙方自已盗窃或参与盗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遣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5、乙方在看守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酗酒闹事。如发现有人盗窃或发生火灾,如自已处理不了应立即拔打110警务电话和119火警电话。
五、违反劳动协议的法律责任
1、劳动协议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协议中各项条款。
2、乙方有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协议,如在冬季看守期间不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劳动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加条款
1、乙方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先检查身体,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聋哑人等病人以及60岁以上人员不得签定本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仓库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双方经济效益的提高,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仓库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座落在天津市 库库房 平方米,货场 平方米,活动罩棚 平方米,作为储存原料、成品、设备使用,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保管费 元。
二、乙方储存笨重大件商品,甲方负责提供吊装服务,吊装费每次 元。
三、第一个月保管费于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交付给甲方,以后于每季 日前交付,吊装费随时结算。
四、乙方所储存货物应符合仓库安全消防规定,不准储存与仓库不适宜的物品。
五、甲方应给予乙方在安全保卫中提供帮助,严格消防法规,确保乙方货物安全。
六、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单方无故提前终止协议,违约方除支付或退回当月保管费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执行期间,库房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毁坏,导致甲、乙双方直接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机关重新布局等重大情况,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正常执行,乙方不得拖欠应付给甲方的保管费,超过一个月无故不付,甲方有权停止一切服务,直至终止协议。
十、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仓库提取货物,一律不准在库区动用明火或在库区吸烟,如发现除进行一次性处罚外,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续约或终止。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 份。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 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 充 协 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每月将办公用房和用水、用电、电话费用连同租库费用一并交付给甲方,不得借故延误或拒付。
二、乙方租用甲方的办公营业用房安装空调及冬季取暖安装烟筒炉子,须征得甲方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地点安装,严禁私接电线,乱安炉火。
三、乙方在甲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仓库各项规章制度,对仓库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如违反规定动用仓库设备、设施引起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租用甲方仓库储存货物,必须按消防规定堆码整齐,留足墙、垛、顶、距离,如果不符合规定,消防部门检查处罚,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对乙方租用库房储存的商品和库内的环境卫生,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乙方须立即整改,协助甲方共同做好安全工作,保持库内环境卫生整洁。如遇坚持不改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限期离库,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补充协议连同协议一并签署,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 全 责 任 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文化用品公司仓库的安全,防止火灾,治安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天津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安全管理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凡在甲方营业场所经营的乙方,均应签定本安全责任书并严格履行。
二、在甲方经营或外租的乙方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人。
三、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依据经营形式必须制定本单位的逐级和岗位责任制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呈报甲方进行备案。
四、甲方保卫科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对乙方经营场地、安全管理,依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负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职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可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严重违章造成后果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乙方经营范围内需装修改造涉及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必须报消防局(处)申请审批后方可施工。明火作业、电器设备增容改造必须向保卫科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章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在保证经营安全的前期下,为乙方提供方便,搞好服务。
八、乙方的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如有更换应立即向甲方申请重新签定安全责任书。
以上安全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