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乙方代表:
本着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广西桂林立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及利润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严格保证甲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损坏或者失窃的话必须照价赔偿
1.2设备和软件安装调试并可以正式使用后,乙方应按照价格条款订制智能卡并缴纳智能卡的费用。
1.3 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撤走所有设备,否则乙方有权扣留所有硬件设备;
1.4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硬件设备,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当年限至合同结束日期所交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五(人数按当在校人数为准);在合作期内,乙方不能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智能卡,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硬件设备,并终止合作。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免费提供系统设备(不含智能接送卡)和软件;负责培训乙方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
2.2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在指定的位置安装设备;
2.3智能卡按照乙方要求的款式和数量制作,乙方需提前8个工作日下订单,甲方确定后安排生产,确认无误后交付甲方使用。
二、利润分配方式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以下为双方的利润分配方式
1、 第一年甲方需将乙方所收取合作项目费用的百分之二十给予乙方作为项目利润
2、 第二年甲方需将乙方所收取合作项目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乙方作为项目利润
3、 第三年至该合同结束
3.1当年限使用人数为1-100人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3.2 当年限使用人数为1001-200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四十
3.3当年限使用人数为201-500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四十五
备注:第三年限起至合同失效,两方利润皆按当年限使用情况分配;在合作过程中,设备有更新,自新设备使用起至合作结束,利润分配方式从“利润分配方式第一条”开始实行。
三、其他
1、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一概废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和修改的内容由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幼儿园接送安全系统使用起有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承接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广告代理合作合同书》第四条款“利益分配方式”中的细则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代理推广制作
2、工程施工地点:纳雍县范围
3、工程施工内容:所有广告牌制作,所有宣传,所有推广
4、工程总造价:以天都代理人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标准(附件)
二、甲方的责任:
负责合同附件中的所有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签订好施工合同以后,建立工程组织施工班组,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四、利润分配:
1、利益分配方式:按照工程总金额的利润分配,甲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40%,乙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60%。
2、成本的核算:甲乙双方同协商,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与会计,进行本工程的成本核算。核算方式,凡是属于本工程所需要的费用都纳入成本,工人工资,材料,运输费用,其他协调费用,乙方贷款垫资利息。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工程制作期间所涉及到的一切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制作期间工人的安排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必须负责好本合同附件内甲方该负责的条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尽到本合同附件内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牵涉到的所有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与《承接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广告代理合作合同书》、本合同附(附件)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明:本合同协议书自两份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