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有为的思想,杜绝井下各类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克服以往那种“别人违章,与我无关”的思想、形成“自保、联保、互保”的安全管理机制,养成全体员工人人参与安全管理,在安全管理中互相监督、互相管理、互相制约、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形成“人人事事讲安全,群策群力保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本质性转变。经队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联保协议。
第一条:协议约定。
所有在册职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对于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纪行为,班组直接责任人及其联保人员一并处罚。
第二条:安全联保目的。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轻伤以上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安全联保形式。
各班组按照岗位分工的不同签订联保协议书,确保相同岗位实现联保、互保。
第四条:安全联保职责。
1、相互监督、照顾对方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
2、发现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互相检查设备、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互保双方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人员进行警示、制止,有权拒绝、制止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5、凡发生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联保双方承担连带处罚。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或严重三违,联保双方及每人罚款5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二级事故,联保双方每人罚款20xx元。
6、保质量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干放心活,以质量保安全。
7、保完成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圆满完成本岗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互保人签字:__________ 互保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北京城建集团专利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建集团专利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部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住建部、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法规和操作规程。
二、乙方用电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后方可使用。乙方对“临时用电设施申请单”中所列内容负责安全管理。
三、甲、乙双方应在临时用电设施移交单中明确电源取用点部位、数量、类型等,取用点由甲方负责。取用点以下(不含取用点)由乙方负责。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电源设施,否则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甲方负责电源取用点设施的检查、维修,使之处于安全状态。未经总包机电部批准,各用电单位不得擅自为其它单位提供电源,私自为外单位提供电源的,承担一切相应的后果,并对该单位处以罚款5000~10000元。
五、乙方应指定不少于2名有资格的电工,并将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备案,用于现场临时用电的电气作业。电工应服从甲方领导,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六、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正确地从双方确定的取用点引出电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毁坏取用点。
七、乙方电器容量不得超过取用点容量规定值,如因超负荷使用发生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应保证下级用电设备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保证出现故障时,乙方所有的'开关首先动作。若致使甲方开关动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护装置,并可视情节轻重,停止送电和给予20xx~5000元经济处罚。
八、乙方如从指定的电源取用点以外用电发生事故,其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电工完成,并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操作电工每天对配电箱、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进行模拟检测并记录存档;每月(雨季、潮湿及危险场所每周进行一次)表测动作时间及电流记录(样表见后附二),并向甲方递交存档。
十、乙方自备的配电箱、开关箱、用电机具(设备)、电缆电线均应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并满足宜家工地现场业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负责全面管理维护。
十一、各级检查中对乙方用电违章或隐患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保证安全用电工作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
十三、甲方对乙方用电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隐患与违章较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止送电处理,乙方应在一周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四、事故处理遵照本协议所签订的条款执行。属于谁的责任由谁负责向本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十五、本协议未尽适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六、补充条款:
1、乙方每天安排专人专职进行沿敷设电缆检查维护、维修,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
2、乙方临电电工入场必须持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证书。
3、乙方必须及时缴纳电费及管理费,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并视情况给予断电处理,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乙方用电必须计量,由甲方机电部、安保部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提供现场用电。
8、 乙方入场前必须向甲方缴纳现场临时用电押金伍仟元整,该押金直至你单位退场时归还,电费为1.5元/度。
9、乙双方应在临时用电设施移交单中明确电源取用点部位、数量、类型等,取用点由甲方负责。电缆敷设、悬挂必须明显电缆标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报当月用电量,必须报甲方监督核实,每月25日之前缴纳电费,甲方提供收据,如果未交当月的电费,甲方有权停电并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
十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盖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公章) (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安全协议:
一、寄递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收货验视等制度,确保寄递行业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快递、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和邮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寄递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三、寄递企业负责收寄物品时核查登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和物品信息,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备案不少于1年,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四、寄递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对邮寄的物品必须要执行开箱、开包检查制度,发现违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企业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禁物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制定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托运违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寄递企业必须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以及调查取证工作。
派出所(签字盖章): 寄递企业(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甲方: 桐乡市博源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我公司车间生产进度,保证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有关请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乙方请假时间:自年月日止共50天,用于回家装修房子(路程包括在内)。
二、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请假期满之日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不得以任何事由延长假期。
2、乙方如不按双方约定时间回公司上班者或被发现违反劳动用工合同私自在其他公司工作的,扣除假前一个月工资。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桐乡市博源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帮助您的孩子顺利完成寒假作业,根据**村留守儿童教辅中心规划方案,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集中对三、四、五、六年级共计招生80名学生,编为两个辅导班,选聘辅导教师,为他们提供无差别的寒假作业课业辅导,使他们度过一个有益、充实而安全的假期。为保证在辅导期间孩子的人身财产安全,特要求学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一、辅导时间安排
1.辅导分为两个阶段,每阶段连续辅导10天,中间休息1天,到2月4日结束。
2.作息时间:上午9:00到校,9:10-11:00英语,11:00-12:00其他,中午12:00放学;下午2:00到校,2:10-4:00数学,下午5:00结束并打扫卫生,5:10放学。
二、学生辅导期间安全协议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有效地保护自己。
2、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辅导班。
3、家长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时一定要由家长写请假条(或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辅导期间有1天旷课或3次以上迟到行为,则取消辅导资格。
4、对于三、四年级学生及路途较远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长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与参加辅导的邻近的孩子一起结伴而行。
5、学生在辅导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辅导班外的安全(包括未到班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6、辅导期间,原则上谢绝家长来访。辅导期间有事请假,必须由家长亲自或电话请假,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带离,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辅导班概不负责。
7、协议有效期限:20xx年1月15日上午9:00至20xx年2月4日下午5:00终止。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签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长签字:__________(同意)
**村委会
二〇一x年七月十四日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校园网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证网络的安全使用,所有接入本网络,并行使独立管理权限的网站均需签署本协议书,并将有关情况报学校相关部门及常州市公安局备案。
一、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校园网的单位或个人用户必须遵守执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协议,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三、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校园网站接入单位,需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领导应有专人分工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学校与各网站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签订用户守则信网络安全协议书,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签定网络安全协议书。做到每个网站由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四、各接入单位所设立的网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遵守校园网络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仅提供WEB服务,严禁开展代理等应用。
五、各网站对已分配给的IP地址、E-mail地址、账号和口令密码不得转让他人。如果不再使用,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收回。
六、校园网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必须对自己的上网信息负全部责任。涉及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在紧急情况下,网管中心网络安全员有权在不通知系统管理员的情况下, 对相关的服务器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确保网络的安全运行。
七、校园网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八、作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校园网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协议书,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学校领导批示 网站开通,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上网信息的内容审查等完全由 负责。本协议一式三份!
入网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入网单位安全员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