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免责协议书(通用五篇)

孙小飞

  最新安全免责协议书1

  甲方:xx工作室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障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和饮食卫生,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饮水符合卫生标准。

  2、保障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供治疗条件。

  3、保障活动期间的组织实施安全,活动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确提醒队员注意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指定地点和区域活动,不掉队,认真听取各项操作指导,并按规定进行。无论何时、何地、何事,严禁单独行动,如果离开指定范围,自愿承担责任。儿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离队时候请示营长同意。归队时立即销假。

  2、活动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不在危险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隐瞒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变化。如身体有任何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它责任

  甲方为乙方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符合保险理赔标准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甲方不另承担责任。非甲方组织不当、或乙方自发、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乙方生病、受伤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同乙方所参加的活动时间,从乙方报到时生效,活动结束时自动失效。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期间,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本协议随报名通知一起发布,乙方报名即视为自动认可,报到时正式签署。乙方未满18周岁,应由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代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有效,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安全免责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6、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最新安全免责协议书3

  运动发起者(或车主):(以下简称甲方)

  运动参加者(或搭车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自助钓鱼运动均为AA制,即钓友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自已承担。

  二、自助钓鱼运动为非盈利性质运动,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组织者有任务组织同行人员进行救济或转变行程。

  三、自助钓鱼运动是钓友自愿参加的运动,建议参加者自行购置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起程前所有参加运动的钓友必须供给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接洽电话),签订《自助钓鱼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车辆及人身(包孕车内其他人)的安全由各钓友自己负责,《钓迷论坛》及运动相关组织者、发起者不负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等责任。

  五、如运动前、中、后产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钓友间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运动发起人和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钓友无特别情况不得中途退出,实在有事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并签名(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傲。

  七、凡是这次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自助钓鱼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管,视为弃权;该钓友的任何行径也与本论坛及运动无关。

  八、该准则或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

  九、本协议解释权归钓迷论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分

  最新安全免责协议书4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发动工家属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红螺寺一日游运动为非盈利性质运动,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运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运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置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起程前所有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必须供给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接洽电话),签订《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运动前、中、后产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别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傲。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自助钓鱼、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收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最新安全免责协议书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