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甲方)将的施工完成与缺陷维修,交由(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乙方自行超出本项目的行为无效,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与他人联营。不得自行收购定金、压金等。不得用项目进行抵押或替他人担保。
第二条建设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不得超过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工期。如需顺延或延误须取得业主的签证,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赔偿因工期而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三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元整,除因设计变更外均不修订总造价。
第四条利益分配
(一)甲方按乙方工程总价的5%提取管理费,乙方在年月日前将管理费一次交清。税金由乙方缴纳。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组建标段项目经理部。甲方帮助乙方办理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银行保函抵押金首先由乙方筹措,不足部分由甲方垫付,待工程预付款到位后,乙方补齐甲方垫付的抵押金。
(三)项目部公章、财务章、项目经理名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乙方不许以甲方名义刻制任何印鉴,甲方协助乙方根据业主要求建立项目专用账户,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名章由乙方保管,财务章由甲方负责管理,需要时到甲方盖章。在工程施工期间,由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名章管理带来的所有权利、义务,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工程交工后,乙方需将上述印鉴交还甲方。
第五条财务管理
(一)乙方实行单独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业主按工程承包合同支付的备料款、进度款等其他款项用转帐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帐户。为了确保上缴资金,实行“先缴后用”甲方按照经济责任承包比例扣除乙方上缴管理费和政府规定的其他税种,余款按进度返还给乙方,甲方不得无理拖欠乙方的税后余款。
(三)本工程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责任期为两年,保证金的扣留按业主规定办理,在缺陷责任保证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若乙方不能如期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不具备修复能力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队伍进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缺陷保证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部分保证金。
(四)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不得擅自与业主进行现金结算和在业主处提取工程款。
(五)该工程项目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理与承担,乙方自行购置拥有的各种施工机具、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乙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业主与甲方签订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工程管理
(一)甲方对乙方的业务经营、合同履约、质量与安全等实行管理与监督,并对乙方的违法、违约经营活动有权进行处理。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等施工,在施工期间(包括合同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及各种纠纷等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三)乙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按协议要求确保建设工期。如因乙方进场慢、组织不力、工期利用不当等原因,未按协议规定的工期、阶段计划目标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施工任务,均为乙方违约,每拖延一天,扣罚人民币壹万元,作为工期拖延罚金。未能按工程进度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可能导致工期严重拖延或在工程施工中进度严重滞后,将影响工程整体计划时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并无需取得乙方同意,收回部分或全部未完工程,必要时可终止协议的执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已完工程及相关设施未交付业主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八条材料管理
乙方承包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的要求
第九条安全生产
(一)工程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生伤亡事故及各种纠纷等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一旦发生事故,乙方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破坏事故现场、阻碍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在事故调查中,乙方应如实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证据,否则根据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第十条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一)工程竣工时,乙方应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业主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准备全套技术资料(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交由业主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单,交甲方备案。
第十一条其它
(一)关于施工用电、临时用地等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运输便道的修建、现有交通设施的改造、现有乡村运输道路的维护保养和环境污染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以协助。但甲方在协助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合同未尽事宜按业主与辽宁五洲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执行。
(四)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结清全部款项后,随即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分包工程范围
甲方将_葡北6号转油站及所辖计量间综合维修工程_所属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乙方。
乙方负责完成_葡北6号转油站及所辖计量间综合维修工程_所有项目施工。
第二条:分包期限
分包期限自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即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第三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60%以上,以施工总合同价款的30%拨付工程进度款。
2、结算方式:甲方以油田公司最终审定工程结算后,按工程定额直接费中人工费总造价乘以1。55%结算。
第四条、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
1、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等级
2、本工程质保期为贰年。
3、甲方按照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直接费中人工费的50%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工程所需的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委托乙方。
3、负责协调本项工程中发生相关的一切事宜。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施工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乙方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所有材料的看护及设备保管维护。
5、乙方负责承担因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一切后果。
6、乙方负责处理工程质保期期间发生施工质量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甲方):————————————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伤亡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
二、责任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分包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格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2、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强对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分包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现场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根据本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业人员,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提供的防护设施及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对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须书面报甲方批准。
7、必须使用甲方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并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为现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作业人员。
9、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裁定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裁定由甲方安全管理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任何一方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章)
乙方:(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