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位于 的自住用房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双方权利义务
⒈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
⒉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⒊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⒋甲方负责沙土回填。
三、付款方式
⒈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现浇包干220元/平米。
⒉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基础完工,第二次付款在一楼盖板完工,第三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7天内给付。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公历/农历) 地 点::
**镇人民政府: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