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协议书范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等相关事宜。
一、代言内容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
1、代言内容: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品牌的代言人
2、代言范围:全球范围
3、代言时间:从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10日期间内有效。
4、代言方式: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乙方肖像图片、影像视频、姓名、签字、声音等可传播信息(专业电视广告除外),以及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参加甲方的宣传推广活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
二、报酬、奖金和税金
1、基本报酬。
1)基本报酬数额:协议期间,甲方按期支付乙方基本报酬,第一年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每年以50%递增),第二年人民币壹拾伍万整,第三年人民币贰拾贰万伍千元整,第四年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伍百元整,第五年伍拾万陆仟贰百伍拾元整。
2)支付方式:以合同签署日为基准日,十五日内支付年度应付基本报酬数额的50%,半年后再支付另外50%年度基本报酬,以次类推,每半年支付当年度应付基本报酬数额的50%。
2、奖金(奖励)部分。
1)世界职业排名奖金(奖励):甲方对乙方发放国际排名奖金按世界台球协会每赛季(按年)排名进行发放,每个赛季结束后根据排名的变动(以世界台球协会网为准)情况进行奖金(奖励)的调整。发放奖金(奖励)的标准为:进入世界职业排名前4名,奖金(奖励)为50万/赛季;进入世界职业排名前8名,奖金为40万/赛季;进入世界职业排名前16名,奖金为20万/赛季 。
2)大型国内外赛事决赛奖金(奖励):由世界台球协会和中国台球协会联合举办的排名比赛,以及有中央电视台直播的大型赛事活动中,乙方如能进入冠亚军决赛阶段,按照比赛主办单位发放冠亚军赛手的奖金数,甲方将另行给予乙方不低于奖金数的50%。
3)奖金发放:国际排名奖金和决赛奖金的发放互不重叠互不影响。在世界台球联合会职业排名赛或大型赛事决赛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上述奖金。
3、税金:乙方所得的一切报酬和奖金如果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税款。
三、双方义务和权利双方义务
1、合作首个年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须参加甲方安排的签约仪式。
2、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每年至少参加4次甲方安排的广告拍摄工作和至少参加两次由甲方组织的品牌或产品现场宣传活动(如新闻发布会、市场推广活动等)。甲方安排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等选择,需提前与乙方商议,不得影响乙方的比赛和正常训练。上述活动的时间安排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
3、上述活动,每次安排不超过2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甲方确实需要增加上述活动次数的或者天数,在乙方确认可以参加的前提下,每增加一次或者一天需另行支付乙方壹万元报酬。乙方参加甲方组织活动所发生的机票、车、餐旅费由甲方负责承担(含乙方一名陪同人员的相关费用)。
4、训练或比赛中,乙方须穿带由甲方公司标识的服装(由甲方提供,标示和服装款式、尺寸须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和比赛主办方的要求)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言论、视频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
6、在甲方有市场推广活动时,乙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予以支持。在甲方的新闻活动中,如果需要乙方配合接受记者采访时,乙方应积极主动予以配合,且不得做出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言论。
7、协议有效期,乙方不得参与任何与甲方同类产品或者具有竞争关系企业的代言、宣传、推广等活动。
8、协议期间,乙方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不参加世界台球联合会的比赛,或没有履行协议的相应规定,甲方有权扣除该年度当期半年应支付基本报酬的50%。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不参加世界台球联合会的'比赛,甲方可视为乙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扣除该年度当期半年应支付基本报酬及应付奖金。
2、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照上述付款日期支付款项的,从一个月之后开始,按照延迟款额的万分之五每一天支付赔偿金。迟延支付超过三个月,乙方可视为甲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该年度当期半年应支付的基本报酬及奖金。
3、违约一方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损失赔偿、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公众公开发布或透露本协议所涉及的报酬及奖金数额和条款以及双方的银行账号等信息。
2、泄密方将对上述信息流失而造成对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罢工、政府行政政策变化、法律变更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2、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对方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发生的实际情况协商延迟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七、协议变更和纠纷解决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且可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和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任何一方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本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