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按规定搞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因此,双方特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2、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出事故隐患,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3、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负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有持证上岗。
4、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
5、对现场搭设的"二架一网"及安装的大型机械、电器设备(配合机管员)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的验收手续,方能使用。
6、对工地不安全隐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门工程处安全员所发出隐患通知书必须签字,并按通知限期整改。
7、发生工伤事故尤其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结果,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8、工地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
二、安全奖罚条例:
1、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部、省、市、公司一系列安全规定、规程及法规、法令。严格遵守一切安全指令,严禁违章作业,按照“一标三规范"的标准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在公司的安全检查及上级主管安监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评分值在80分(含80分)以上(主要内容包括:①安全管理 ②文明施工 ③脚手架 ④三宝、四口、五临边 ⑤施工用电 ⑥井字架 ⑦塔吊、电梯 ⑧施工机具 ⑨消防卫生等九项)的工地现场、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人次/每季度。年终时甲方奖励乙方XX~4000元。
2、乙方工地在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检查中出现安全不合格时(检查评分值不到70分)视评分值之高低甲方对乙方罚款XX~4000元。
3、乙方工地在市安监部门或公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缺项或不合格,同时,经过一次限期整改后复查都不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罚款3000~5000元。
4、工地发生工伤事故,不上报公司,而且没有妥善处理好,工伤者投诉到市有关主管部门,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者,甲方对乙方罚款5000元。
5、乙方工地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外,视事故情节轻重,甲方对乙方罚款8000~15000元。触犯安全法规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1.3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1.5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1.6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8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2.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2.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2.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2.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2.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2.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3.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3.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1.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3.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2专业人员
3..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3.2.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2.2.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2.2.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焊接机械
3.3.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3.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3.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4手持式电动工具
3.4.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4.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4.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4.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5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5.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5.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3.5.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5.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3.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6.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3.7.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7.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7.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7.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4.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4.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5.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5.1甲方职权范围
5.1.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5.2乙方职权范围
5.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责任
5.2.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2.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及校内的财产不遭损失与破坏,特与各位教师签定此协议:
一、上课铃声一响,任课教师必须马上进入教室,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对因迟到或随意离开课堂而造成的学生伤害,责任教师要负全责。
二、课上要密切注意每位学生及教育教学设施,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课间,要组织学生做有益的活动,并经常巡视学生,如有做危险活动或有打架苗头的要及时制止。教育学生在去厕所时,注意车辆,要缓步慢行,不要乱跑。
四、放学时,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排队缓步走出校园。放学路上,由路队长负责组织学生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五、体育教师在上课时,要组织好学生,在学习中要做好示范动作,并有保护措施。
六、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时,要组织好学生,提前向学生讲清注意事项,并做好示范。注意保管好实验药品及器材。
七、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自救方法和自救措施。
八、冬季取暖,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去做。
九、如有学生无故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必须马上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弄清情况。
十、对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学生伤害的,要依据相关规定或法律追究其责任。
十一、此协议一式两份,教师和学校各执一份。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责任教师:
甲方:
乙方:
为做好乙方从甲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及后续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乙方从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协议。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所承包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包含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甲方正常使用过程的所有安全事项),如果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因乙方原因(包含施工规范操作,材料安全系数等)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