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性别:xxx,年龄:xxx ,住址:xxx 市 xxx区 xxx家属院 xxx栋楼 xxx单元 xxx楼 号(边), 联系电话: xxx,身份证号码:xxx 。
甲方委托人;
乙方(买方): 性别:xxx,年龄:xxx ,住址:xxx 市 xxx区 xxx家属院 栋楼xxx 单元xxx 楼xxx 号(边), 联系电话: xxx,身份证号码:xxx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个人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所出售的房屋产权证编码为 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书编码为南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号”;其房屋位于南阳市北京大道中原厂家属院 栋楼 单元 层 号(边); 其结构为砖混结构; 其房屋建造面积 平方米。
二 、甲方所出售的房屋所附属的热水器一套,空调一套,吊扇三台及其他照明等生活附属设施一并给付乙方,不再另行作价。
三、 甲方所售房屋价格总金额为: 拾 万 千 百 元人民币(包含本协议书第二项内容)。
四 、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签字盖章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购房款;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注明具体收款时间与金额。
五 、甲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出所出售房屋,并保证房屋交付时的水、电、汽、物业管理费等已结清,其交付的房屋内部干净、整洁、其他一切附属生活设施完好、功能正常。
六、 甲方应当保证所出售房屋的产权属于其合法所有,无抵押、产权争议等权利瑕疵。
七 、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30 日内,协助乙方完成所售房屋的过户手续。
八 、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房屋交易产生的契税、过户手续费。
九、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书第四项内容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出具注明收款人、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的',乙方有权拒付购房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购房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五项规定,没有按期搬出所售房屋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日,加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在房屋交付时,没有结清其居住期间的水、电、汽、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其所欠费用总额3 倍的赔偿金。
如果甲方没有做到所售房屋干净、整洁、所属附属生活设施完好、功能正常,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理、修缮或者更新,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六项规定,由甲方承担退还全部购房价款并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七项规定,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约定协助期满之日起满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十承担违约金。
十、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卖方)签字盖章: 乙方(买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房屋所有权人)、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徐州 市 号 25栋4单元4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 壹 拾 陆 万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 陆 万元整,第二期支付 壹 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 陆 万元整。
(二) 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 壹 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
注: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 拾 陆 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四)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双倍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