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3.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邮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3.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4.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总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定义
________本协议________术语的意义________如下:
2·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2·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总代理人的职责
4·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淡,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4·2.在洽淡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淡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4·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____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分代理或转让
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甲方:
乙方:
为拓展销售渠道,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委托给乙方进行网络销售。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产品的区域和期限:
(一)委托产品:“________________”产品。
(二)销售区域:在互联网上进行直销和分销。
(三)销售期限:_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网络的产品销售商,甲方授权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是否使用甲方的商标等。
2、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_____天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甲方积极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积极配合乙方提出的产品修改意见等。
4、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质保承诺。
5、甲方享有乙方对甲方产品拍摄图片的使用权。
6、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拥有独家的外观设计和版型的相属权利。
(二)乙方
1、乙方应根据互联网的特殊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必须公平,公正的对甲方产品进行网络推广、宣传、销售。
3、乙方不得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外观,花型,版型进行模仿,抄袭或者修改细节,原料等进行独自生产。
三、付款、运输方式:
(一)乙方付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二)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违约与仲裁:
(一)乙方如私自模仿甲方产品外观,花型,版型等,私自进行生产,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违约金根据乙方实际违约销售总额_____倍赔偿。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________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______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总代理,双方就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甲方授权乙方在全权代理经营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____________%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
2、乙方销售承诺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乙方承诺: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之间对_________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整以上。
3、乙方销售奖励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万可享有奖励_______%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4、特殊______在市场与价格的双重压力下可向公司申请特殊处理或申请公司直销,由甲方直接投标,由甲方开票,_________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账户,货款不计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转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后直接以现金形式返还合同成交额的________%。算乙方的销售任务,但不计入奖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乙方连续________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6、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5条中所含情况除外),需提前_______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_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______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四、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五、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甲方调价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2、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六、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一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_____设备需进行维修前,将_____名称及故障申报情况、____方有效的联系人及电话等填写好传真回公司,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经_____使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传回公司总部备案,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并作好《维修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备故障(具体情况详见《配件备用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严格按照实际更换并填好维修记录,若维修配件发回公司发现与相应医院不相符,公司将按此配件结算价的______倍进行罚款。超过保修期的甲方按维修配件之价格收费。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刊载广告或参加展示会前须填妥《广告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情况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广告补助(标准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3、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八、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九、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_____%,剩余____%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一、保密责任
1、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二、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______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丙方自愿选择人事代理单项服务;
二、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丙方的选择,为丙方提供人事代理单项服务,内容包括: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出具证明,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三、乙方或丙方请求甲方提供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服务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服务费;
四、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五、乙方必须实际聘用丙方,不得以“空挂”方式委托甲方办理丙方的人事业务。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申请其它单项服务时,应出示公函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甲方有权终止其人事代理协议;
六、有关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议解决;
七、丙方的党、团组织关系由其户口所在辖区的党、团组织接转和管理,或由乙方负责;
八、丙方要求办理户口迁入,乙方应协助解决;
九、乙方及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如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人事代理协议;
十、协议有效期(至少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办理丙方的档案和人事关系调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终止委托。对此,针对丙方的档案及人事关系仍挂靠在甲方管理的事实,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否则,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丙方计收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并保留追收丙方欠费的权利;
十一、乙方或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
十二、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十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丙方签名后生效。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乙方:(盖章): 丙方:(签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求职委托代理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审查用工单位的详细用工要求,确保其招聘用工信息的真实性。
2、根据乙方委托,甲方同意为乙方推荐介绍工作,并实行有偿服务。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4、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培训并优惠办理上岗证和技术等级证,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5、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月(一季度)免费进场,不限次数查询用工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体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复印,如实填写求职登记表,向甲方缴纳服务费30元/月□ 50元/季度□。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职业介绍工作。
3、乙方在用工单位期间,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失业,甲方将终止对乙方的职业介绍服务。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企业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和法律刑事责任。
4、乙方在职业介绍安置期间发生的交通、生活、住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5、乙方在职业介绍安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免费为特困、残疾及求职过程中有困难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信息服务。
7、乙方在三天内将推荐回执单返回甲方。
8、乙方需主动致电或来访查询用工信息。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 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 元;
4.其他特别规定: 。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前提说明
1.本协议用于双方合作举办的《****》推广课程(以下简称“课程”),课程服务对象为产值在5(转 载于: :课程协议书)00万元以上的企业老板、股东和高层管理,且老板必须亲自到场。
2.乙方有义务确保会场老板人数达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自行撤离,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课程价格,不允许低价或打折扣卖出,一经发现,扣除所有课程保证金。
二、合作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课程,采取的合作方式为以下种
(一)A级代理商:报名参加全部课程,购买至少5万《****》课程门票,另需缴纳保证金1万元;
(二)B级代理商:报名参加了《***》课程,购买课程门票10张以上,另需缴纳保证金 2万元;
(三)C级代理商:未参加《***》课程,但拥有资源,可组织老板学员专场。
三、费用问题
1.利益分配:根据代理级别,选择第种分配方式
(一)享受所推荐学员所有“??????”课程**的提成,可以成为公司合伙人,
(二)课程门票费用**00元/张买入,**00元/张卖出,即享有提成**00元
2.乙方负责收取学员或企业的培训费元,并对收费数额的真实性负责。 3.费用支付: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课程保证金汇至甲方帐户,余款在课程结束当日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3.差旅事项:甲方收到乙方课程订金后,经双方商议预留培训档期;开课前 ,明确培训细节及行程事宜。会议及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权责
1.培训课程是由甲方自主研发的,甲方拥有该课程的知识产权(包括文字讲义、课程声像、宣传资料等)。甲方对课程进行改进及版本升级,同时对改进部分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2.甲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协议义务,根据学员培训需求及参训学员具体情况,做好课程的设计,保证授课质量。
3.甲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损合作方声誉的言论,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4.甲方对在提供培训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和客户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甲方发现乙方有违本协议规定,有权随时撤离会场。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代理甲方的课程,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推广落实,并就相关事宜与甲方经常保持沟通。
2.乙方协助甲方讲师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在开课前三天将已确认参加培训人员调研资料提供给甲方,便于甲方做好课程内容调整工作。
3.乙方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食宿安排、落实培训场地,并负担相关费用。
4.乙方负担课程期间培训师、助教食宿及来往差旅费用。
六、培训安排
1.邀约20位老板以上,培训标准时长为每期小时;邀约50位老板以上,培训标准时长为每期2天,培训时间约14小时;
2.具体开课时间及细节问题,双方至少提前天商议并以《培训事宜确认书》确认。
3.乙方负责组织培训及维持现场秩序,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备,如投影仪等。
4.培训场地要求:活动桌椅,岛式摆放,便于老师和学员行走;具体布置方式双方要提前沟通。场地其他要求: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所签订的一切协议和产生的所有信息资料妥善保存,并负有永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同时,双方应当促使本单位相关人员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资料,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培训过程中如要进行录音、录相或拍照,需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许可。有关培训的任何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培训和商业行为。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地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将本协议中的课程体系复制改编后用于商业活动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不少于 10万元的违约金。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向任何一方赔偿。
3.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的到期或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已对另一方发生的权
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协议承担的续存的任何义务。
九、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协议内容,至少应在开课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作相应更改后持续有效。
十、争议解决方法
1.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十一、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2.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甲方:乙方:
签字: (盖章)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