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 壹 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 壹 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
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我公司在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电产品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有条款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以下条例: 七天包退 十五天包换 整机一年保修 主要部件两年保修, 全国联保。
保修的条件:
1).自购机之日起,七天之内,无法正常使用,出现《家电产品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故障的机器;
2).未有私自拆机或改装、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损坏;
3).具备有效的购机凭证和保修凭证(购机发票和保修卡)。
包换的条件:
1).自购机之日起,十五天之内,无法正常使用,出现《家电产品机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故障的机器;
2).未有私自拆机或改装、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损坏;
3).具备有效的'购机凭证和保修凭证(购机发票和保修卡)。
注意事项:
1).包换时只更换同型号的机器,包装物品(包装箱、泡沫、说明书)不予换;
2).对于外观损伤的机器不能包换;
3).公司特价销售的机器不能包换;
4).赠品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
5).如在包换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不实行包换,只提供有偿维修:
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用户私自拆机、改装或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的;保修卡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等等。
编 号:
委托单位
电 话
详细地址
机 型
机号
保修费(大写)
备 注 ——
保修期限:新安装 保修一年或 万印张 ( 以先到为准 )
签保或续约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保修期内责任:
1、承保单位(甲方)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维修,保养上述机器不收取费用。 ( 更换零部件除外 )
3、甲方在合同期内每月按时上门对上述机器至少做一次常规保养,保证其复印效果。(新安装除外)
4、本合同所列的机器如出现故障,委托单位(乙方)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八个工作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及时上门服务,以确保乙方的机器正常工作。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6、合同期内,乙方所列机器需要更换零件,甲方应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装耗材及零配件。如因甲方提供的耗材质量问题引起机器故障,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即更换耗材、零配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全责。
二、委托单位(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说明书正确操作机器。
2、乙方不得私自拆卸机器,不得请甲方以外人员维修机器,更不得私自更换零配件。否则,引起机器故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消耗材料,如乙方从其它渠道购买的耗材引起机器发生故障,由乙方负全责。情况严重的,视同乙方放弃本合同,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机器属正常老化或损坏,乙方应承担更换原装耗材及零配件费用。
5、乙方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对甲方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及索赔额外不合理费用,向甲方主管领导投诉(电话: __________ )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盖章) 承保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