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买卖协议书模板汇编10篇

莉落

买卖协议书 篇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家住江安县铁清镇回龙村陈家咀组)的黄角树达成如下协议:

  一、树木的品种、价格及数量

  (1)黄角树:树木规格直径约 公分左右,不限树冠的大小和树高。

  (2)数量: 壹棵。

  (3)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共计人民币圆整。 (¥: 元。)

  二、树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对树冠进行修剪、对树根进行切割,有可能对树木周围作物造成一定的损伤,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因甲方要对树杆进行草绳保护处理,所挖的树木土球不小于 70 公分,并进行草绳缠绕保护,乙方要无条件的协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树木的栽培现场对符合要求的树木进行标识后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在甲方验收树木完成并上车后就立即支付。

  四、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价款的 2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即赔付对方违约金 元。

  (2)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预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违约方迟延履行超过定日期 15 日以上或有其他行为严重损害守约方利益导致守约放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鉴证人 :

乙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日

买卖协议书 篇2

  合同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

  合同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

  2.原产国别:_________

  生产厂:_________

  3.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5.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装运港口: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_(电报: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1][2]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_________%。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买卖协议书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合伙在长智镇三所楼村开办一座砖厂。在双方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70余万元,为了以后更好的经营,减少矛盾,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砖厂转为一方经营,每一方经营期限为3年。经双方协议先由甲方经营3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甲方经营到期后,再有乙方经营3年,在一方经营期间,不给另一方任何承包费用,今后双方依次轮回经营。

  二、砖厂的财物交接,按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为准,交接厂房及设备的状况,按清单上注明的状况交接,甲方或乙方经营到期后,依然按清单上的厂房及设备状况交接。

  三、砖厂原欠债务 元(其中有欠的煤款,预收的砖款、借款、应付款)砖厂还有债权37万元(东厂的转让费)债务及债权相抵后,砖厂剩下的债务 元,该债务甲乙双方各承担50%,即甲方承担 元,乙方承担 元,因第一期由甲方经营,债权由甲方行使,债务由甲方先承担全部,乙方给甲方写出欠条 元,待甲方3年经营期限到后,乙方在正式接砖厂前把该元债务归还甲方。

  四、砖厂的生产车间目前不能正常使用,房棚由甲方负责维修,

  维修费用支出款各负担50%。

  五、砖厂经营期间的正常税费及开支由经营方承担,如出现非正常费用如办土地证,使用期在3年以内,谁干谁负担,如办3年以上的使用证件,所支出的费用总额两家各负担一半。

  六、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或其它政策性原因,使砖厂经营不成时,本协议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追要任何损失。砖厂的残值甲乙双方各分得50%。

  七、砖厂在以前经营期间工人发生的工伤事故,因该工伤事故再发生新的支出费用,算砖厂的共同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在订协议后又出现的新工伤事故所支出一切费用谁干谁负担。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伍万元,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外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买卖协议书 篇4

  (所有权登记公司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协议书 篇5

  篇一:买卖合同范本(通用合同)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数量、单价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

  2.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乙方对产品的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做更换处理,逾期按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计量方法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由甲方总库、分库库管员和采购人员 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双方约定误差在内。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

  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

  第五条 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至甲方。

  5.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3)甲方自提自运。

  5.3货物装卸采用第 种方法执行:

  (1) 乙方负责装卸;(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3)甲方负责装卸。

  5.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月 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 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总库、分库库管员和采购人员、项目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帐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总库 、分库库管员 和采购人员 。

  6.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3材料交付验收程序:

  6.3.1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乙方委托人员在送货单的结帐联上签字确认送货数量,甲方库管人员才予以验收。若乙方实际送货的数量比送货单上明确的数量少,则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货都应按扣除本次差量为双方的实际结算量。乙方每发生一次差量,还应按本协议第10.7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2 乙方须在送货后五日内凭甲方认可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甲方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乙方从送货单开票之日起90日内须完善甲方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否则该送货单自动失效,并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4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7.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7.2货款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甲方财务制度和下表约定结算支付款项,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之日为付款起算日。

  第八条、验收和封样约定

  8.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提供相关样品由甲方总库和乙方经办人共同确认后进行封。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检查到乙方的货物与封样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10.2条承担违约责任。

  8.2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双方交接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由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9.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10.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10.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5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2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

  10.6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

  10.7乙方应当按供货量如实报量,若乙方虚报供货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虚报量货物价值的20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13.1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 天内付清,否则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业主索赔等。

  13.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13.6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廉政合作

  14.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4.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4.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4.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10%后作为甲方应付货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4.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只按合同总价款的50%办理结算。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买卖协议书 篇6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奇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数量、名称和规格

  本合同所涉商品为甲方自有的鸡血石1块。

  二、商品的价格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鸡血石以

  2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三、交(提)货方式及期限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甲方处自提货物。

  四、定金和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0元(人

  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乙方取到鸡血石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

  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协议书 篇7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 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a.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b.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_________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是指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就买卖货物适用fob条款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本格式为参考文本。

  所谓fob条款(free on board,缩写fob)又称船上交货,它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即履行了其交货义务,卖方应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有关货物的风险与费用的划分以船舷为界,即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由买方承担。fob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合同总值;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装运港;目的港和装运期;包装;唛头;保险;付款条件;装运条款;技术文件;保质条款;检验条款;索赔、不可抗力、仲裁;延期和罚款;附加条款及签约日期等。

  制作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

  (2)明确风险及费用划分的界限问题。按照fob的规定,卖方承担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风险,而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以后的一切风险。从实际装船作业来看,货物从岸上起吊、越过船舷、装入船舱虽是一个连续的作业过程,但却是几个不同的法律阶段,因此,风险的划分界限就变得十分重要,为此,当事人要明确规定装船的概念。

  (3)明确租船订舱问题。按照fob含义,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应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装船,因此,买方和卖方要明确规定租船订舱问题,做好船、货相衔接。

  (4)由于各国对办理申请出口许可证及费用问题有不同解释,所以,在以fob价格进口时,合同中可规定应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许可手续并负担费用。

买卖协议书 篇8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方所有权山林木材约 亩,价值 万元的 木材卖给乙方砍伐运输,特订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卖 林木山地点在 、东 为界;南 为界;西 为界;北 为界;为 亩。 (详见地图笔线标示)。

  二、甲方以 元的价格把本方所有权山林 木材约 亩林木卖给乙方砍伐运输。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乙方负责办理。并协调相关单位和当地群众关系。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拿出原订立林木山地及山林权属证书版图合同,协助乙方到当地乡镇政府林业站查询木山所属权是否属实,除此之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先交定金元,其余在合同签订后付清剩余款项共 元整人民币,如果乙方迟延交付,按每迟延一天加收 计算,款项付清后乙方才可以开始砍伐林木。

  2、乙方要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能无证砍伐,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砍伐运输期间在林区或乡路等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或需要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在林区砍伐施工所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5、在砍伐期间发现有林木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砍伐完毕。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中途终止协议,违约者应罚违约金 元给对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应付给甲方误地费 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采伐结束后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日

买卖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 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 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授权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买卖协议书 篇10

  出售方:×××(身份证号码),×××人(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将位于×××××××私有门面一间,()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所有权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正式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一切房产手续。此后,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3、在乙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等过户手续中,甲方必须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证明(包括签字等)。房屋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税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责任定为×万元。

  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协议书范本(三)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

  该车基本 如在厂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 首次落籍时间 车架号

  二 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 转让给乙方。

  三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车证 购置附加费 养路费 保险单 身份证复印件】

  四 车辆过户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五 此合同书 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责任

  ①;第三人交易车俩主张权利致使过户,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