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租赁电井在使用期间安全,维护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通电。
2、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 及违章操作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3、 使用期间发生违章操作,人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对使用机井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承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乙方须派专人到机井使用现场,监督使用。
2、 乙方使用机井,对现场安全负有责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机井操作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
3、 因工伤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尽力自行调处及时上报甲方,相关赔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保障水质安全,严防水源污染。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油田集团路桥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部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2、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3、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4、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5、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6、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7、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8、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s的漏电保护器。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称: 工程地
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 责人:
乙方名称:
负 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