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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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甲方系已注销店铺 美发(以下简称“美发店”)之实际投资人、所有者和控制管理人,乙方为甲方聘用的美发店正式员工,担任 职务,并于 年 月 日正式从美发店离职。甲方于 年 月 日到 工商局将美发店铺营业执照注销,后工商局检查营业执照时发现美发店虽已无营业资照但仍处于营业状态,且还存在美发店会员的会员卡退费问题,便向甲方美发店出具了《 责任书》,因当时甲方不在美发店内,于是工商局工作人员让乙方代甲方在责任书上签字。为了明确甲方为真正权利人和责任人,甲乙双方依据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作为美发店的实际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实际经营者,享有美发店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为甲方聘用的美发店正式员工,担任 职务,并于 年 月日正式从美发店离职。乙方不享有KTV的任何财产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美发店的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由甲方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义务及承担美发店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注销美发店营业执照,美发店尚有 名会员的卡金共计 元(大写: 圆整)未退还。美发店关门之后,由甲方负责全部会员卡金的退费责任。
五、因美发店经营过程中甲方以乙方名义所发生的经营行为及甲方借用乙方名字所为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上述行为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六、甲方承认: 年 月 日工商局向美发店出具的《 责任书》是由乙方代其签字,责任书上所有法律责任、义务由甲方自行承担和处理 。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永久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本协议的乙方人员范围为公司营销中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办事处经理、区域经理等。
为维护甲方的正常经营和乙方在公司培训、升迁等方面具有公平、公正和公开性,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特签署以下协议:
一、签署该协议的人员在员工培训、职位升迁和有保密性质的岗位选聘等方面能够得到优先考虑。
二、 乙方年度奖金的50%统一存放,形成任职责任保证金。
三、 保证金于下一年度末发放本息。利息的利率不低于该年度财务核算的平均贷款利息利率。
四、 一年之中出现离职、辞退而中途离开公司的,必须保证以下条款才可于两年后拿到保证金的本息,利息的计算参照上一款。
1、 办理离职手续时,进行了顺利的工作交接。
2、 两年内不在同行业企业中任职。
五、离职后两年内供职于同行业企业的,如有泄露企业关键技术、商业情报等情况,甲方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一、业务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对相关方施加安全方面的影响,将公司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向客户传达;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能;
5、提供产品的MSDS,传递给相关部门和客户;
6、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注意就公司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规范和政策向客户介绍和解释。
二、目标:
1、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部门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
4、新产品MSDS传递及时率达100%。
5、客户问询答复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日期:
部门主任签字:日期:
根据公司20xx年度的销售目标,按照对市场的预测,参考历史销售业绩并综合考虑多种可能的影响因素,为充分调动销售部营销人员的销售积极性,以确保公司年度销售目标的实现,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销售目标任务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并明确公司与责任人的权利与责任。双方共同遵守以下约定的条款,严格考核和遵守执行。
一、目标销售责任人:。
销售区域:。
二、目标销售任务:20xx年责任目标XXXXX元。
三、完成目标销售任务期限:
20xx年1月1日——20xx年XX月31日
四、销售责任人的义务
责任人应在签订年度销售目标责任书后以此作为年度的工作重心来进行工作,组织计划,勤勉工作,保证目标实现,并对其现有销售模式有所改进,公司将适时进行绩效考评、经营活动监督;积极分析市场状况,提供市场分析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市场依据。责任人在签订本责任书后后,要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和营销成本,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机密、切实维护企业的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总公司及授权经理的领导和监督;不得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和本公司无关的第二职业,不得从事有损本公司声誉的任何活动。
五、目标考核办法及奖励措施
1、目标实现原则。各签订人应严格执行所提交的指标任务,进行年度销售工作。公司组建评价小组,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2、考核与激励原则。以目标是否100%完成,作为奖励的基准。在完成的基础上,最终奖励金额=奖励金额系数*项目评价得分/100。
3、奖励方式。根据项目难易程度确定奖励金额基数。负责人与成员根据一定比例对最终奖励金额进行分配。
4、对未完成年度指标的'责任人进行考核。
监督人:责任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甲方: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北村 队郑国胜 乙方: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冯庄村 队吕×× 见证方: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村队××× 为了妥善处理甲乙双方20xx年5月日午时分在卫青公路与冯庄路交叉路口发生的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致使甲方小轿车受损、乙方腿部受伤骨折住院治疗的交通事故,按照实际现场勘察,由交警队责任认定裁决:认定乙方负主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甲方负次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
介于甲方机车参加了全部责任保险,本着人道化的出发点处理问题,尽最大能力将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甲方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变通,将交警队原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调整,调整结果为:甲方负主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乙方负次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以此来达到修好轿车、抚慰伤者、息事宁人的目的。但调整后的事故认定结果只适用于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对除此以外的任何事情无效,并且今后不作为任何法律依据和事故问题的依据使用。
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和见证方三方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信守,永远不得反悔。
一、乙方康复出院后,此事故裁决永久失效,乙方不以
此裁决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二、保险公司给予乙方的理赔,包含了甲方的赔偿,为一次终结性的赔偿,甲方不再另外进行赔偿;乙方进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另外向甲方索要赔偿;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无理要求。
三、乙方今后因腿部的其它伤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二次手术及医疗费用)。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者,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50000).
五、甲乙双方及见证方不得将此事向外界宣泄,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三方共同签字,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方:
年 月 日
甲方: 合肥宏伟建筑安装责任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乙方: 曹鹏飞 身份证:34212419721001491x(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建设单位灵璧县房管局与承建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明确委托与被委托双方责任,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工程目标责任书,共同执行: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建设项目名称: 灵璧县滨河花园
2. 建设地点: 安徽省灵璧县
3. 工期:按总包合同执行
4. 项目内容: 1#--10#住宅搂,地下室。土建、水电、消防、室外管网、道路、绿花等,视图范围内全部工程。18层,约10平方。
5.造价: 本工程土建依《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綜合单价》20xx定额,二类取费,不下浮。计价材料按宿州市信息价。人工按最新调差。
6.质量要求: 合格(以总包合同为准) 。 安全文明目标:杜绝重大伤亡等各种安全事故。 7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10月17日,工期总日历天730天。
二、工程责任目标
双方严格执行目标责任书,由乙方执行承建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中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目标。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依总包合同为准按实结算。
三、承包方式:甲方授权乙方为本项目的执行项目负责人,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实施项目全方面管理,按项目部规定的经济责任目标自负盈亏。
四、承包价格:《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綜合单价》20xx定额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编制不下浮不让利。
五、工程结算款项的收支
1.工程款项统一由建设单位支付至甲方在灵璧所开的帐户上,杜绝乙方以任何形式从建设单位直接领取任何款项,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后的二天内甲方必须把工程款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2.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完成6栋6层框架封顶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5%。以后按月进度次月5号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具备验收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5%。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十五天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7%。(验收及审计时间为60天,超过时间视作甲方认可并按付款日期支付) 。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地下室部分及其它附属工程按月进度次月5号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具备验收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5%。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十五天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7%。(验收及审计时间为90天超过时间视作甲方认可并按付款日期支付) 。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3.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代扣工程款支付他人,乙方针对本项目签订的材料采购或劳务等合同或基于本项目对外产生的任何债务,在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给甲方造造成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来消除影响并支付材料或劳务等款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指挥部,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等五大员工资由乙方支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在乙方违法、违反本责任书约定、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施工管理的情況下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限期改正、停工、整改、罚款,责令调整项目管理人员等处罚。
(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情节特别严重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的义务
1.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以及把关选聘项目管理人员,主材甲方提供担保。
2.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3.在工程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建设单位将工程款结淸后及时支付乙方应得工程款。
4.在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且建设单位返还质量保修金至甲方帐户之后,返还质量保修金至乙方。
5甲方负责办理一切与工程相关的手续。
七、乙方的权利
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行责任书确定的全部内容,实施总包合同(除造价以外)的各项条款。2.根据甲方的授权,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
3.在甲方审定的合格分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甲方备案,对劳务分包,协作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监督。
4.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内进行物资采购,并对该行为的履行及后果和所采购的物资质量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5.根据甲方授权,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6.上缴給甲方管理1%,税金由乙方支付。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安徽省灵璧县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发的针对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文件及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甲方相关管理执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工程施工所需资金的筹措皮风险控制,按要求支付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价款,农民工工资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费用,并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完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及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限价施工控制等) ,对未完成相应责任目标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经济资料处理项目部善后工作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5)与本工珵项目部工作的管理、技术、施工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用人单位的实际法律责任,按时足额交纳各种保险社保等费用。
(6)竣工资料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该工程签定责任书时乙方应执行总包合同的履约责任条款,否则此合同无效。
(8)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进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协助补办议标及主管单位备案等有关事宜。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与工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用,支付工人工资的甲方接到反映或者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经济处罚。
2、乙方未能按照总承包合同确定的期限完成施工任务的,除按总承包合同向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3、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情況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1.未能全面履行本目标责任书第七条约定的义务管理混乱。
2.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违反本目标责任书约定义务,甲方管理制度,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的,在要求改正的限期内仍不能改正的。
4.违法违规施工造成恶劣影响或出现伤亡事故。
5.出现甲方和建设单位均认为乙方不称职的情形
6.其它违约行为或不良行为给甲方商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4、本目标责任书成立至终止后,乙方应严格依约、依法、依规履行,并避免讼争的发生,或当讼争发生时,乙方应积极应诉,力争平息。若裁决或可能裁决甲方对此承担责任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外,对由此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由乙方一并承担。
5、甲方未按内部承包责任书条款执行,特别未按付款结点支付而造成停工等后
甲方:成都市帝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相关规定,现就乙方购买、运送甲方生产的余料及锯木灰事项做如下规定:
1. 合同基本内容
1.1 单价:中纤板余料及锯木灰价格为人民币200元~300元吨。具体价格以交易时市场价格为标准具体商定。
1.2 保证金:乙方需交付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须在合同签订时交给甲方旗下各个系列负责人。该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无任何过错及违约的情形下退还(无息)。
1.3 计量方式:由乙方将中纤板余料及锯木灰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称重。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对过磅情况进行监督,并签字认可。若乙方不通过甲方私自过磅,实际重量则按票据上所载数量之三倍计算。
1.4 结算日期及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4日结清本结算月的所有价款,延迟一天则需向甲方缴纳迎接价款总额的5‰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支付方式: 收款人:
2.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 甲方有权按约定每月24日收取货款。
2.2 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时,由于乙方未遵守合同而扣留其保证
金。
2.3 甲方有义务负责将每日需运送出售的中纤板余料及锯木灰运送到指定地点。
2.4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将中纤板余料及锯木灰专销权授予第三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
2.5 若出现由于乙方过错所导致的安全事故,乙方应自觉主动承担责任,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干扰甲方正常营运,否则将赔付甲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违约金。
2.6 甲方为督促乙方尽到其对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共同维护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未为其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安装安全防护设备,甲方有权扣除或没收该保证金。
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遵守其《保卫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相关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乙方所雇佣的工人应具备与劳动强度相符合的身体素质,乙方在其上岗作业前应对其员工做相应的安全培训工作。
3.3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应符合作业标准,且需在车上安装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免使其员工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3.4 乙方在接到甲方装车通知后第二天需到甲方处将中纤板余料及锯木灰全部装车,若出现未经甲方同意而停运或延期、因未装完余料及锯木灰而导致消防隐患的,乙方须支付人民币500元次(每月结账时支付)的违约金。
3.5 因乙方员工自身原因或乙方未尽到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乙方员工在作业过程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自行负责,不得将责任推卸至无过错的甲方。
3.6 乙方应自行为其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以期更好的保护其员工的权益。
3.7 乙方若擅自解除合同中止合作,需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4.本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本协议内容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之表示,不存在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等情形。
6.该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向合同履行地法院(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乙方:
授权人: 授权人:
日期:日期:
因甲方南宁市豪爵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工程消防施工过程中要求我施工单位(福建省华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更改或取消消防布置、消防设施、消防配置,造成无按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事宜。为了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工程投产后消防设施等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协议,分清双方责任范围。
1、工程消防验收时贵司在施工过程中对自己的修改或取消消防设施、设备等无按消防图纸施工负有全部责任。消防验收不通过时贵司需自行负责,如需整改、增加消防设施、设备等费用全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工程结算、拨付工程余款。
2、工程投产后因贵司取消、更改消防设施、设备等致使消防安全不到位、不能满足消防安全使用要求,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责均由贵司负责。
此协议仅为消防验收、消防安全责任,双方责任的划分。 施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甲方(发包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乙方(承包方): 岱山分公司
根据中电信浙〔20xx〕227号《关于推进维护单元划小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电信舟山分公司能耗属地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全面实施以区域团队为主体的划小承包责任制。
通过划小承包,制定相应降本增效的考核内容和激励措施,激发各区域生产、办公人员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1. 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开展相关能耗设备的管控。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工作模式等(具体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3. 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 承包目标:岱山分公司总电耗 319.5 万千瓦时。
5.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和能耗划小承包指标),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协议。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开展相关能耗设备的管控。
8.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工作模式等(具体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9. 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承包目标:岱山分公司通信大楼总电耗 80.3 万千瓦时。
1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和能耗划小承包指标),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协议。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字)签订日期:
(签字)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