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 交接验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原则,依法签订此协议。转让旧空压机1台、气动冲压床2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热熔机4台、超声波抛光机1台、热贴机1台、手动冲床10台,共计20台。旧机器设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该设备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该合同货物为旧机器设备20台,计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元整)的.价格转让乙方。
2、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提货当日装车前一次性付清设备全款。若乙方未在提货前付清全款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定金恕不退还。
3、运输、拆装费由乙方承担,限乙方在5日内拉走设备。
4、因所售旧机器设备使用年份已久,机器一经售出,甲方不再承担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
5、在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审判处理。
6、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消费经营必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呆板设置装备摆设,经甲乙两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置装备摆设名称、规格、数目、代价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置装备摆设包括显示器消费设置装备摆设、注塑消费设置装备摆设、供电设置装备摆设、运输设置装备摆设及其它设置装备摆设,详细详见(设置装备摆设明细表),设置装备摆设原值元,经两边约定代价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法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付出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当前按季度付出,其中年度内每季度付出元,年度当前每季度付出元。
第三条设置装备摆设交付工夫
在收到甲方付出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呆板设置装备摆设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能和非专利技能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置装备摆设而形成的专利技能或非专利技能(包括办理秘诀或技能秘诀)。
第五条陈述包管答应
甲方的陈述、包管与答应:
1、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建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置装备摆设转让的权利能力和举动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置装备摆设,已按公司章程划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置装备摆设作了充分相识,并同意在该状态下受让;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全部设置装备摆设全部归乙方全部,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全部,业务设置装备摆设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分别按原有租赁条约实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出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用度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置装备摆设及其他相关用度,别的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用度。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业务执照、卫生允许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用度由乙方卖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全部的一切债权、债权均由甲方卖力;接手后的一切经营举动及产生的债权、债权由乙方卖力。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逐日向甲方付出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条约,而且乙方必须根据转让费的10%向甲方付出违约金。要是由于甲方缘故原由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异样负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付出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祸等不行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当局规划,国度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赔偿归乙方。
九、本条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具名之日起生效。甲方具名:日期:协议书范本乙方具名:日期:丙方具名:日期:转让协议书范本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取代甲方向丙方推行原有店铺租赁条约中所划定的条款,而且每年活期交纳租金及该条约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用度。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甲方在济宁市中银电化有限公司中得的两台半自动包装机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格:甲方在济宁市中银电化有限公司中得的两台半自动包装机(具体包括:包装机、支架、皮带传输机、除尘箱、配电柜各两台,包装机起动部分)以陆万陆仟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1、具体分配如下:货款陆万元计:60000元,运费叁仟元计:3000元,拆装费壹仟元计1000元。
2、设备完整的说明书、图纸等(待定)。
二、工期:自合同签定十日内。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拆装费用,并保证完好无损运输到乙方厂内,中途设备得绑好不能受潮雨淋。
2、乙方负责监督甲方装车及拆装。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字认可合同内容,甲方收到乙方货款订金贰万元(计:20000.00元),合同成立。剩余货款肆万元(计:40000.00元)待甲方圆满地把货物运到乙方公司内不卸车之前付清。
五、违约责任:
1、收到乙方定金如果甲方不能保证按时保质运货至乙方厂内,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乙方,并承担违约金。
2、合同成立,乙方如果不能按时提货,定金将不予退还。
六、票据:如果甲方不能给乙方开普通票据,甲方给乙方减免货款叁仟元(计:3000.00元)。
七、未尽事宜,以口头协商为准。
八、甲方收款人:户名:张海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祥分行疃里分理处
帐号:6228461330003221417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二手设备转让给乙方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二手设备为 ,型号 ,机械序列号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
二、甲方承诺其对该二手设备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对该二手设备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到期债权等)。
三、该二手设备的交付方式为:以此设备抵购沃尔沃挖掘机部分首付款 。
四、该二手设备的质量验收标准为: 。
五、自该二手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 (天/月)。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维修、排除,如不能解决,乙方有权退货。
六、乙方付款的方式和期限为: ,甲方以该二手设备抵付向乙方购买的 台 (型号)的首付款。
七、甲方转让该设备用于以旧换新又与乙方订立设备销售合同的,乙方有权将已付的二手设备转让款追加为甲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应付货款,冲抵甲方已付货款后的余额部分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八、 甲方为满足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条件,须向乙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二手设备的原销售合同、发票;(如有)
2、 二手设备的产权登记文件或行车手续;(如有)
3、 保证该二手设备所有权无争议、债务已了结、来源合法的声明和承诺书。
九、 本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